伊美安全協議:讓步有限 爭議尚存
經過7個多月的談判,美國和伊拉克代表日前就伊美安全協議草案達成一致。不過,兩國輿論對此反應不一。
美國方面的反應基本是正面的。儘管某些國會議員對協議有所保留,但國防部長蓋茨日前表示,從國會得到的反饋“總體上是積極的”。為避開民主黨人掌控的國會干擾,總統布什已將這一協議歸為行政性的,最終不需要得到國會的批准。
與美國不同,伊拉克當局目前在批准協議方面卻困難重重。巴格達上週末的反美大遊行就能説明問題。遊行儘管是由一貫反美的薩德爾派發起,但也有眾多遜尼派和什葉派人士參加。民眾的主要訴求就是反對美軍的繼續佔領與駐留,認為這損害了伊拉克國家主權。
客觀説,目前的協議內容與今年3月份起草之初相比,已經有了很大不同。當時美方的要求是:不規定撤軍日期;駐伊美軍和承包商如犯罪,享有治外法權,不受當地法律管轄;美軍有權單方拘捕並關押伊拉克公民;美軍將在伊拉克長期保留50多個軍事基地,等等。這些“霸王”條款一出台,毫無疑問地受到伊朝野各派的強烈反對,協議因此未能如期在6月底達成。
從目前披露出來的部分協議內容看,美國方面做出了一定讓步。比如,規定在非作戰期間,美軍逮捕伊拉克公民要獲得伊方的許可,美軍在搜查私人財產與房屋時也需獲得許可。而美國私人承包商在伊刑事犯罪,伊方對其有司法審判權。在敏感的撤軍問題上,協議規定,美軍在2009年6月底前,將首先從伊拉克主要城市撤出,到2011年底從伊領土撤離。
當然,讓步的同時,美方也有所保留。上面所提到的兩次撤軍都要視當時的“治安情況”和“伊新軍警的保安能力”而定。對駐伊美軍官兵的法律管轄則更為複雜,即美方軍事人員在美軍基地之外,同時在非值勤時間犯了重罪,而且要有事先預謀,伊方才能優先對其行使司法管轄權。這也就是説,如果是在戰鬥或值勤期間,犯罪的美國軍人還是享有治外法權。
對於這樣一份既有妥協又有保留的協議,伊拉克國內各方政治勢力的態度分歧巨大。不但薩德爾派反對,伊拉克什葉派執政聯盟19日也發表聲明,要求對審議中的協議草案部分內容進行修改。聲明説,儘管協議“有積極的內容”,但在一些問題上需要更多時間進行討論和對話,需要對一些條款作出補充。對馬利基政府來説,在對美協議的簽署上可以説一直是處於兩難境地:要美國早日撤軍符合民意,但伊的安全形勢又無疑需要美軍繼續駐留一段時間。也許伊拉克上週末爆發的反美大遊行正好幫了馬利基的忙:可以繼續同美方討價還價,迫使其再作出些讓步。
當然,眼看聯合國對多國部隊的駐留授權即將於今年12月底到期,美國對達成協議肯定是着急的。因此,美國在繼續向伊政府施加壓力的同時,也有可能再作出某些象徵性讓步,以便在年底前達成協議。這份難產的協議,尚未簽署就引來如此多的爭議,今後能否確保美伊關係和伊拉克國內局勢的穩定發展,尚難以斷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