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破獲涉案金額5.4億元特大發票案
作者:朱稳坦
濟南市國税稽查局今天(20日)通報,我市“3·14”特大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案中,潛逃7年之久的重要犯罪嫌疑人張宇、鄭雄近日被抓獲歸案。至此,這起公安部督辦的、涉案金額5.4億元的大案已有3名重要案犯落網。
案發2001年,公安部督辦
2001年2月19日,濟南頌恆實業有限公司向歷城國税局提出申請,稱原來每月100份的發票不夠用,要求增加到300份。税務人員審查後認為,該企業開票數量及開票數額特別大,情況可疑,未批准其申請,並着手對其大量進項憑證逐筆審核,發現很多進項發票防偽標識模糊不清,經核實,確認這些進項發票為虛開發票,數額特別巨大。當年3月14日,稽查局與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組成聯合行動小組,前往頌恆公司辦公地點抓捕涉案人員,發現早已人去樓空。這起特大虛開增值税專用發票案後來被公安部列為部級督辦,代號“3·14”。
涉案5億元,嫌疑人潛逃
經市國税稽查局初步核查,頌恆公司在短短3個月內開出10萬元電腦版增值税專用發票592份,價税合計54213萬元,同時抵扣進項税額7847萬元,數額特別巨大。“3·14”税警聯合專案組進一步核查發現,該公司系獨立法人私營企業,2000年11月7日在濟南市工商局註冊,法人代表劉明,註冊資金50萬元。當年11月30日被認定為增值税一般納税人,2000年12月5日至2001年3月12日,該公司共在歷城國税局華山分局購買10萬元電腦版增值税專用發票792份,實際開具592份(另有100份開具後未抄税),至發案時共有100份空白髮票被該公司人員攜帶潛逃。後經進一步查實,註冊時使用的劉明及股東張偉的身份證是假的。另外,經調查證實,該公司根本沒有大量業務發生。
經調查發現,頌恆公司實際法人代表是張冠陽,廣東省潮陽縣人,1993年從汕頭市石油公司辭職後,在濟南、深圳等地經營手機及電器元件。在無任何實際業務交易的情況下,張冠陽將專用發票開出,用民航快遞發給深圳一個叫阿強的人和張冠陽的弟弟張宇。接受虛開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也是用民航快遞的方式從深圳發到張冠陽手中,然後去國税局抵扣。張冠陽與阿強以每份8000元收取開票好處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