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漏報禮金?可能得補繳至少234萬所得税
作者:范凌志
台海網10月21日訊元大金控疑似以帳掛投資公司方式,購買18萬美元的旅行支票送給陳致中夫婦作為結婚禮金。據悉,台北市“國税局”針對此事,已在20日一大早緊急派員瞭解,倘若陳致中夫婦漏報禮金所得,按規定含補税罰在內,可能得補繳234萬(新台幣,下同)到378萬元所得税款。
據台媒報道,據瞭解,馬家兄弟系以帳掛投資公司名義支付此600元禮金;官員表示,根據税法規定如果是營利事業對個人的贈與,贈與人不必繳贈與税,但受贈人必須繳所得税;如果是個人對個人的贈與,贈與人必須繳贈與税受贈人不必繳所得税。
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元大金營運長馬維辰兄弟坦承致贈陳致中夫婦18萬美元禮金摺合新台幣600萬元,台北市“國税局”高層20日受訪時指出:當然要趕快派員瞭解,不趕快怎麼行呢?據悉,台北市“國税局”20日已經要馬家兄弟及陳致中夫婦針對此事提出説明。
會計界表示,以600萬元禮金最高邊際税率13%、補税罰鍰最高兩倍計算,陳致中夫婦因為收受馬家超乎行情的禮金,可能得補繳234萬元所得税;倘若適用的最高邊際税率為21%則必須補繳378萬元所得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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