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審批事項必須聽證
中新網10月23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通知,轉發監察部等部門《關於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意見要求,研究建立專家諮詢和民意徵集機制,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與人民羣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審批事項,要進行聽證。
意見要求,相關部門要建立健全新設行政審批事項嚴格審核論證機制,有關部門對新設由國務院部門實施或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充分聽取意見,嚴格審核把關。完善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制度、重大行政許可決定備案制度、行政許可決定公示制度、行政許可聽證制度,以及行政許可的統一辦理、聯合辦理、集中辦理制度。嚴格規範行政審批收費行為,對向相對人收取費用的行政審批事項,要通過適當方式將收費依據、標準和程序予以公開。
意見還指出,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諮詢機構的管理,規範其服務行為,禁止把指定機構的諮詢作為審批的必要條件。
意見表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還有以下主要任務:繼續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落實已取消、調整和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加強對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督和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