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原大渡口建委主任受賄313萬受審
本報訊 昨日,現年56歲的原大渡口區建委主任畢傳瀑,涉嫌受賄313萬餘元一案在市五中院開庭審理。他當庭辯稱,其中的大部分錢都不是他受賄所得,而是通過他“掌控”的一家建築公司,做生意賺得的。
昨日,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幫忙搞工程得220萬元
市檢察院五分院指控,2002年,大渡口區政府將區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建委)下屬的某開發公司開發的一項目轉讓出去,一家浙江的建築公司老闆得知後,找到時任大渡口建委主任的畢傳瀑,要求承接該項目的開發,請畢傳瀑幫忙,並承諾事後會感謝畢傳瀑。
隨後,經畢傳瀑批准,這名建築老闆承接了該項目。二人約定,按工程造價的4%,付給畢傳瀑“好處費”。工程完工後,該建築老闆分3次轉賬給畢傳瀑220萬元。隨後,畢傳瀑又將這筆錢借給了該建築老闆,按月息收取利息。
靠政府廣場受賄74萬
1999年下半年,大渡口區政府廣場工程準備開工籌建,由區建委修建。由於區建委沒有資金,就要求建委下屬的市政工程處,找一家有資金的建築單位承建。
重慶某建築公司的負責人得知後,找時任大渡口建委主任的畢傳瀑幫忙承建該工程,並表示事後會給好處費。該建築公司順利得到該工程。工程完成後,2003年1月,畢傳瀑得到好處費7466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