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和麥凱恩,哪個上台比較好?
9月26日,美國大選首場辯論如期舉行。評論稱,這是一場“自由與民主”對陣“保守與共和”的辯論。選舉越深入,對於美國的老外們來説,陌生的話題就越多。在美利堅的語境中,何為“自由”,何為“保守”?兩黨的思想分歧究竟在哪裏?究竟誰上台會帶來更大利處?
不可忘卻頭頂上的“天國”
如果談美國而忽略天國維度,便是從頭就走岔了,從《獨立宣言》開始就走岔了。
毛澤東曾説:“黨外有黨,黨內有派。黨外無黨,帝王思想;黨內無派,千奇百怪。”這句話,用來形容美國的民主、共和兩黨,最是恰當不過。不但兩黨各自都有實力相當的對立黨;而且,由於此處無暇涉及的種種歷史原因,兩黨內部都有着形形色色的派別。某些派別的思想傾向,甚至與對立黨的主流同流。有的選民,登記是民主黨,卻因價值觀更投合共和黨而投共和黨的票,最後被人冠以“里根民主黨人”的稱號(里根是1981至1988年的共和黨總統)。或者,派別主張的實際效果,與對立黨的政策無異。例如,共和黨內,有一羣傳統的地緣政治派,他們與民主黨的主流一樣,也對出兵伊拉克頗為反感。
由於這些個複雜性,要比較兩黨的思想分歧,難免長篇大論,一個簡易的辦法是對照雙方的極端。這樣的對照,並不能精確地反映全景畫面。本文將在第二部分,即討論兩黨思想分歧對白宮的政策有什麼影響時,予以適度糾正。
共和黨的極端是所謂的福音派基督徒;民主黨的極端是所謂的學院左派——在哈佛、耶魯等名牌大學裏,教職人員的捐款,95%以上交給民主黨。“文明衝突論”的倡導者、哈佛大學教授塞繆爾·亨廷頓(這位本身是終生民主黨人)在2004年出過一本書,題為《我們是誰:對美國國家認同的挑戰》,他在書中將這兩端的分歧總結如下:
——隨着全球化的進展,美國出現了一個生活方式國際化的精英階層。他們仍然服膺美國憲法所體現的理想,仍然相信這些理想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適真理,但是,他們對美國文化抱着一種相對主義態度,似乎學英文讀莎士比亞與學西班牙文讀《堂吉訶德》沒有區別。失去了文化上的偏向之後,他們的忠誠往往傾向於聯合國和世界貿易組織等國際機構,或者跨國大公司和國際非政府組織。他們在國內,從“美國大熔爐”轉向文化多元主義;國際上則一貫是多邊主義者。精英和民眾最嚴重的分化,還在於對待宗教的態度。90%的美國人仍然聲稱信仰上帝;但精英通常對宗教敬而遠之,甚至認為那是“落後”的標記。
美國的政教分離相當徹底,為什麼對待宗教的態度如此重要?因為新教信條是美國立國基石。我們大概都聽説過《獨立宣言》中的警句:“我們認為下述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其實,英文原義是上帝造人平等,上帝予人以權利。民主黨副總統候選人約瑟夫·拜登(此人並非學院左派)曾任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他在一次大法官聽證會的開場白裏説:“作為天父之子,我相信我的權利不是從憲法裏推導出來的……這些權利是造物主給予我和我的公民同胞的。”但是,對那些不信教的學院左派,權利的來源就不可能如此直截了當。
於是,對宗教的態度,就影響到理解美國憲法和政府如何衞護憲法的一個根本關鍵:民眾的權利是憲法賦予的;還是民眾在憲法成文之前已經擁有若干不可讓渡的權利,憲法僅是保障這些權利?如果是前者,社會進步就意味着提出各種憲法修正案炮製權利,今天是不可歧視少數族裔,明天是婦女同工同酬。如果是後者,凡是憲法未曾明文規定的權利自動歸民眾所有,去實踐就是。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奧巴馬指責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約翰·麥凱恩就所謂的“女性平權修正案”投反對票,聲稱麥凱恩無視女性權利。但在保守派看來,從《聖經》到美國憲法,泛稱人為 men(狹義指男人)時就包括了 women(女人)。讀《聖經》的人都這樣理解,有什麼必要替不上教堂的女權主義者特意加一條修正案,雖非文字上但其真實含義是指明憲法(正文中沒有“女人”字樣)裏的 men都有 women之義?吃飽了撐的?純粹是政治作秀騙選票嘛。
福音派基督徒與學院左派的很多標誌性分歧,都可追溯到對待宗教的態度。比如墮胎,後者認為是女權,前者認為每一條生命都是寶貴的,上帝造人自有他的計劃,母親不可僭越妄為。再比如佩槍,美國最高法院在6月底以五比四的投票結果裁決: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明文規定,憲法保護美國公民的個人擁槍自衞權。保守派相信佩槍是憲法成文之前民眾已經擁有的權利;學院左派則認為粗野的美國人也該講點文明瞭——如果權利是從憲法裏(推)導出來的,解釋憲法的人自然也可將某些權利推(導)出去。
中國人談美國,看到的往往是中美兩國。其實,這是一段三國(中國、美國和天國)演義。如果談美國而忽略天國維度,便是從頭就走岔了,從《獨立宣言》開始就走岔了,在《獨立宣言》的開頭幾句就走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