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頻落馬背後的權力含金量
作者:童大煥
今年以來,官員尤其是高官頻頻落馬的消息引人注目:前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前中國證監會副主席王益剛被雙規不久,十七屆三中全會公佈了對原中央委員于幼軍的處理意見,緊接着,前財政部副部長、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朱志剛日前又被雙規。除了以上部級高官,這兩天媒體還相繼報道了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和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分別因受賄600多萬元和過億元一審被判死緩和死刑的消息;而地方廳局級官員的異常事件也幾乎在同一時間被披露——温州鹿城區委書記楊湘洪在法國考察稱病拒歸;上海盧灣區副區長忻偉明據傳在法國考察時“會友”後失蹤……
高官落馬或失蹤事件,並非始自今日,我們很容易開出一串“前僕”者的名單:李嘉廷、胡長清、成克傑、程維高、劉方仁、鄭筱萸……今天的曝光和懲處密度及官員職務有大於以前的跡象,説明中央反腐的力度在加強,也同時有可能説明腐敗分子手中權力的含金量更大了,腐敗的“誘惑”也更強了。我不相信腐敗官員在腐敗時不知腐敗為腐敗,也不相信他們中的一些人在“失蹤”之後不黯然回首這一片曾經養育他的熱土以及仍在這片熱土上生息的親友們。
但“前腐後繼”仍在令人痛心地發生着。一位法制報社的記者在他的文章中寫道:我們一位同事更神奇,他採訪過的廳級、副部級官員中,大半落馬,被譽為“高官殺手”。它不得不讓人再一次審視權力的含金量及其背後的利益輸送渠道。此前有媒體報道,于幼軍涉嫌在擔任深圳市長期間利用職權影響力,在市政府招標工程中令其親友所屬香港公司中標而獲取鉅額利潤;姜人傑的受賄則與其分管土地、城建等直接相關;朱志剛的涉案,據悉與其擔任財政部副部長期間,其直系親屬以極低價購買房產有關;而一筆由王益親自審批的25億元鉅額貸款有違規操作嫌疑,正當用途只有2億多,其餘款項去向不明。官員手中的權力“含金量”之大,一次使用,動輒數以億計!而其背後的利益輸送和“關聯交易”,雖然貌似複雜其實也很明顯,都是朝中有人做官,市場有人從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