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國安局”定319條款 正副元首勿同在一起
台海網10月26日訊台當局“國安局”制定特種勤務條例草案,受到319槍擊案的慘痛教訓,草案第6條規定,“國安局”特勤中心安全維護對象應配合規定,台灣地區領導人應避免同時在場。領導人候選人座車應為主管機關提供,或主管機關安檢合格車輛,駕駛應由主管機關派充,或經安全隨扈駕駛訓練者。
據台媒報道,319槍擊案是真是假,在台灣爭議多年,政壇中相信槍擊案造假的多有人在。為了避免這類政治爭議,“國安局”訂定法條規定,領導人候選人在户外競選活動時,應着防彈衣,應有醫護人員隨行,以免外界質疑槍傷假造。
319槍擊案發生時,陳水扁沒有使用“國安局”車輛,搭乘支持者提供車輛,駕駛也非“國安局”認可人員,事後爭議不斷。“國安局”規定,座車應為主管機關提供,或為主管機關安檢合格車輛,駕駛應由主管機關派充,或由安全隨扈駕駛合格訓練者擔任。
“國安局”制定的草案中首次出現要求台灣地區正、副領導人應避免同時在場的文字,但對於無法避免同時出現在同一現場的狀況時,也規定應依主管機關預擬的應變計劃處置。
至於競選過程中,只要是完成“中選會”登記候選人、或是已符合政黨推薦資格候選人、完成公民連署資格候選人,都將列為特勤中心維安對象。候選人當選後,但“中選會”尚未公告前的期間,也列入維安工作適用範圍,加強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