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檢查組籲制定環評質量標準考核體系
作者:董博
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七日電(記者孫宇挺)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二十七日在京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關於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缺乏統一的環評質量標準,影響了環評的科學性。報告並要求儘快制定統一的環評質量標準考核體系。
今年六至七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環境影響評價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陳至立副委員長今天向會議報告了這次執法檢查情況。
陳至立説,由於環評審批缺乏統一的環評質量標準,影響了環評的科學性,甚至產生了污染企業和被淘汰的落後產能異地轉移現象。
陳至立表示,本次執法檢查發現,與環評法配套的有關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技術標準體系還有待完善。要對二00三年環評法頒佈前的行政法規進行清理,不一致的要儘快修改或廢止。抓緊修改已經滯後於當前環評工作需要的部門規章。
陳至立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儘快建立適應投資體制改革的環評文件編制和審批機制。按照法律規定,建立真正具有獨立法律地位的環評機構,並切實加強對環評機構違反環評法的責任追究力度。清理規範各級專家庫,明確參與環評項目專家的准入門檻和責任制度,建立規範統一的專家庫,保證環評審批的公正性和科學性。
陳至立建議,國家加大財政投入,支持技術標準體系建設和共用共享的環評數據庫的建立。
陳至立指出,要儘快制定能源、交通、資源開發等領域的規劃環評導則或規程,儘快制定環評質量標準考核體系,使檢驗環評質量和效果、考核環評機構和相關專傢俱有統一的標準,提高環評的客觀公正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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