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為何拒絕台司法互助的請求?
日前,台“特偵組”證實,在偵辦扁家洗錢案的過程中,由於到目前為止無法從日本獲得司法互助的資料,因此,讓檢方偵辦遇到瓶頸。早在9月底,“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就曾對外披露,向日本尋求司法互助的談判受阻。
本月中旬,台灣文化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名嘴姚立明在東森電視台爆料説,根據日方正式管道透露,扁家在日本還有約三百億元新台幣存款。台“特偵組”隨即做出回應,確有扁家在日本藏錢情資,但因日本至今未同意透過司法互助協助調查,所以還無法得知實情。
以“特偵組”和名嘴之間如此“默契”的應答來看,我們很難排除“特偵組”在案情遇到梗阻,有意透過名嘴來“放話”的可能性。因為接下來 “特偵組”辦案人員的講話,簡直就是在為姚立明的“爆料”做背景闡述。據該人員指出,根據各方情資綜合分析,扁家實際海外資金應該遠比遭凍結的數目多,而根據檢舉情資,以及陳水扁之子陳致中近年多次搭機飛往東京,天數只有兩三天等情況分析,扁家極可能將錢藏在日本。
如此看來,扁家在日本有秘密賬户當非子虛烏有,而關鍵是“查無實據”。我們看到,連瑞士這樣對銀行存户有着嚴格的保密制度的國家,都能依據“財產來源不明罪”及“組織犯罪、資助恐怖行動及經濟犯罪”等相關條款,主動向台灣提供扁家洗錢情資,並尋求司法互助;另一與台灣並無“邦交”的新加坡,亦無簽訂任何司法互助的協定,但扁家洗錢案爆發後,新加坡政府卻表現出相當善意,積極提供扁家海外賬户資料,幫助案件偵辦取得重大突破。可是,為什麼日方卻一再拒絕建立司法互助管道,提供扁及家人在日本的賬户及交易明細?這當中,是否有着司法之外的政治考量?
扁家的貪瀆醜聞,如今早已延燒為一個 “國際笑話”,它挑戰的是人類共同的價值標準和道德規範,這要換在日本,當事人也許就該“切腹自殺”了。雖然日本在台灣有很深的政治利益,但如果不合時宜地想利用這樣的醜聞打自己的小算盤,説不定也會惹上一身臊。(王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