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出台新政允許市民去農村租種土地

城裏人去農村租地幹農活,以後不再是新鮮事
昨日,鄭州市委九屆十一次全體(擴大)會議上,《中共鄭州市委、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全委(擴大)會議精神 進一步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意見(討論稿)》(下稱意見)獲得通過。
城裏人可以去農村租地
該意見中提出,在郊區、工業聚集區、農民外出務工比較集中的地區,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都是允許並鼓勵的。不過,前提是“依法、自願、有償”。
這樣,全村幾十户上百户村民分別種的地,可能被一家人或一個公司全部承包。而意見中也明確,家庭農場、種糧大户這樣的形式,都是鼓勵發展的。而土地的“適度規模經營”將是未來的方向。
到2010年、2015年、2020年,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經營重點龍頭企業分別達到260家、300家、350家。農產品加工型龍頭企業年銷售收入分別達到260億元、300億元、500億元。
到2010年,鄭州要培育40家糧食加工、儲運、銷售龍頭企業,建成3個骨幹糧食批發交易市場,把鄭州建成全國重要的糧食貿易中心。
對此,河南省社科院副院長劉道興説,在不改變土地性質的前提下,城裏人可以去農村租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