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國會通過撤銷種族歧視法令
作者:董博
新華網雅加達10月29日電(記者趙金川)印度尼西亞國會全體會議28日通過了有關撤銷種族歧視的法令,表明印尼在促進民族和解與保護公民平等權利方面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印尼總統蘇西洛對撤銷種族歧視法令獲得通過表示祝賀。他説,該法令將加強民族團結。印尼是多元民族,不能因為部族、宗教、種族和其他區別而分割開來。
印尼國會撤銷種族歧視法令草案特別委員會主席傅志寬説,廢除種族歧視法令不僅是為保護華族,也是為了保護全體印尼人民的利益。這項法令的通過也有助於改善印尼在國際上的形象。
1998年蘇哈托政權垮台後,印尼社會各界要求取消帶有種族和宗教偏見的所有歧視性法規和條例的呼聲高漲。2006年,印尼國會通過了新的《國籍法》,取消了針對華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長達48年的歧視性法規,贏得了印尼人民和國際社會的好評。
近年來,印尼歷屆政府大力推進民族和解政策,相繼取消了一些歧視性法律法規。佔印尼總人口約5%的華族目前已經恢復學習中文,一些華文報紙和雜誌已出版發行,華族可以歡度傳統節日春節,部分華族人士也開始從政。但是,仍有一些歧視華族的條例尚未正式取消。為此,印尼各界人士不斷呼籲印尼政府和立法部門儘快採取實際步驟,廢除所有帶有種族和宗教偏見的歧視性法規和條例,以加強民族團結,促進國家的繁榮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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