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人大會議熱議電動車上牌 將實行實名制

電動自行車究竟該不該登記上牌管理?《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草案)》昨日提請市人大常委會第41次會議進行二次審議,但對於《條例(草案)》規定的有關對電動自行車上牌管理的爭議仍很激烈。對電動自行車實行上牌管理,現在看來,還真有點懸。
[公安機關]電動車實行上牌管理
“每天因電動自行車造成的交通事故已達36起,電動車已經成為一種新的馬路殺手,且不利於優化交通結構。”這是公安機關力主對電動自行車進行登記上牌管理的一個重要原因。
在昨日的審議中,市公安局局長助理、交警支隊支隊長常志軍出示的相關説明顯示,今年1月至10月,與電動自行車有關的交通事故有10884起,死亡37人,受傷4202人,財產損失114萬多元,此類交通事故已佔全部交通事故的60%。電動自行車交通肇事後逃逸,因沒有牌號,受害人無法記清車輛,難以得到賠償。
此外,他還從電動自行車對社會治安、對環境危害方面進行了陳述。鄭州市目前電動車的保有量約50萬輛,今年1月至10月,鄭州市區電動自行車被盜案6797起,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0%。因電動自行車沒有登記、上牌,公安機關偵破起來難度大。偵破後,因沒有登記、上牌,贓車難以及時返還車主。同時,電動自行車所使用的是鉛酸電池、鎘鎳電池,都是重要的污染源。因此,在目前的情況下,不易發展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