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免職”叫“官復原職”
作者:朱稳坦
10月13日,由青島開往徐州的DJ5506次列車由於濟南機務段司機劉茂全錯誤操作,導致列車在章丘—平陵城間限速120公里/小時的線路上,最高運行速度達到162公里/小時。事故發生後,濟南鐵路局局長耿志修被免職,任鐵道部副總工程師。(《長江商報》10月30日)
值得一提的是,耿志修之前的職務即是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導致70餘人罹難的428撞車事故之後,他調任濟南鐵路局局長,卻不料時隔半年,膠濟鐵路線再次發生嚴重超速事故,對此事負有重大領導責任的耿志修被免職自在情理之中。不過,耿志修先生無須為工作發愁,鐵道部已經將其原先的職務完璧歸趙了。一場嚴重超速事故,對其個人仕途而言不過“茶杯裏的風波”。
看着這場鐵道部眼中“性質十分惡劣”的事故就這樣塵埃落定,心裏不免有一些恍惚。時下的官員們不是正在面色凝重地感嘆為官已成“高危職業”嗎?山西臨汾某縣縣長甚至以“雞蛋上跳舞”作比喻。但耿志修的前途命運卻分外鮮明地顯示,為官仍屬“低危職業”,太平官還是太平官,官員們大可不必庸人自擾。當然,為了體現鐵道部對此事的關切,“嚴厲批評”是少不了的。總之,事故性質是惡劣的,後果是致命的,影響是駭人的,處置起來是温和的。鐵道部對其官員的關懷和體恤可謂一絲不苟、情義綿綿。
鐵道部輕易諒解了官員們的失職,畢竟“培養一個幹部不容易”。但問題是,鐵道部怎麼向那坐上“生死時速”列車的乘客交代?又怎麼去保證更多的乘客在日後不會再次坐上“開往災難的列車”?難道所謂的“責任追究”就是讓鐵路官員們打一槍換一個地方?
我們有太多的理由絕不理解,也絕不原諒鐵道部對失職官員的網開一面。因為,只有“我們”才是坐火車的人,億萬乘客的生命安全絕不能託付給一個依靠“僥倖”和“走大運”行駛的鐵路。沒有懲戒就沒有問責,沒有懲戒就沒有秩序,沒有懲戒就沒有安全。這樣的常識,已無須下一個耿志修去證明。
責任編輯:朱穩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