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第一貪”姜人傑受賄過億元 一審獲死刑
近日,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因貪污受賄過億元,一審被判處死刑。這個創下單筆受賄金額之最、貪污受賄數額之最的“中國第一貪”,在引起社會震動的同時,也讓人們開始反思如何制約官員權力觸角過長帶來的腐敗問題。
江蘇省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傑因受賄1億多元人民幣,近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姜人傑犯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姜人傑在擔任蘇州市副市長期間,分管蘇州城建、交通、房地產開發等13個領域,同時兼任第28屆世界遺產大會常務副總指揮、蘇州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由於姜單筆受賄金額之高,貪污受賄數額之大,被人們稱為“中國第一貪”。
針對官員權力尋租導致的嚴重腐敗現象,中國檢察學會理事、華東政法大學教授蔣德海接受《法制週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應對行政官員實行權力制衡,對掌握大權的官員設置“開關”程序,制約權力的運用;同時,擴大羣眾監督,建立嚴格的防範制度,實行制度養廉。
兒子被抓牽出父親
早在2003年5、6月份,時任蘇州市委書記的王珉已就姜荑拍賣行的事情,警告過姜人傑。
姜人傑曾因在蘇州古城保護和交通城建方面“政績顯著”,塑造了親民為民的良好形象,而如今的他,只想為自己保命。
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間,姜人傑利用職務便利,先後收受蘇州鼎立物產有限公司總經理顧某、蘇州市華業百福房地產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某、蘇州易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某等人的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0867億元、港幣5萬元、美元4000元。姜人傑單筆受賄竟達8000萬元,刷新了中國貪官受賄黑金的多項紀錄。
一審被判決死刑後,姜人傑提出了上訴。
據透露,姜人傑為保命,揭發了涉及江蘇省及蘇州市的眾多官員,已被“雙規”的蘇州市政協副主席趙文娟就是其中之一。趙文娟年逾60歲,畢業於中央財經大學。姜在職期間,趙擔任蘇州市財政局長,後來升任市政協副主席。至於趙文娟貪污的具體金額,目前有關部門尚未公佈。
據《外灘畫報》報道,姜人傑被“雙規”的直接原因,是有人舉報其兒子姜荑擔任總經理的福海拍賣有限公司(下稱“福海公司”)註冊資金的來源有問題。
而事情的發生與2003年8月五星級的新蘇國際大酒店拍賣有關。新蘇國際大酒店倚靠美麗的金雞湖,毗鄰園區管委會和國際學校,屬於蘇州工業園區國有資產,一般園區重大的簽約儀式多數在此舉行。
上海一家拍賣公司承接了這個價值數億元的拍賣項目,但後來姜人傑“親自過問”,指定由福海公司估價拍賣。當年8月,該酒店最終以6.3999億元成交,福海公司抽取了5%的佣金,獲利3000多萬元。業內人士對此深感不滿,並最終進行舉報。
此前,福海公司已在蘇州拍賣行業引起公憤,並多次被人寫信舉報。這家成立於2002年10月10日的拍賣公司,在不到一年時間裏幾乎壟斷了整個蘇州拍賣市場。
在蘇州,效益較好的拍賣行一年成交額不過3億元,而福海公司網站的資料顯示,該公司成立一年來的拍賣成交額累計已達8.1億元,佔蘇州拍賣市場的 40%左右。蘇州金騰拍賣公司的負責人抱怨説,他們公司已經敲定的拍賣項目,往往會在中途被福海公司搶走,這直接威脅到了他們的生存。
姜人傑之子姜荑開始經營福海拍賣行時,年僅23歲,從南京大學工商系畢業才一年。有舉報稱,福海公司成立之初,姜人傑從自己主管的資金中挪用了1000萬元,其中500萬元用作福海公司的註冊資金,另外500萬元則作為啓動和發展資金。
在姜人傑不斷關照下,福海公司的業務取得了飛速發展,但這筆1000萬元原始資金始終未歸還。
姜人傑的一位遠親介紹説,其實早在2003年5、6月份,時任蘇州市委書記的王珉已就姜荑拍賣行的事情,警告過姜人傑。
然而,姜人傑並沒有就此收手,反而着手將家中的資金轉移到香港。此時,姜人傑已經處於有關方面的監視之下。(法制週報新聞熱線:0731-4802117)在姜荑被抓後不久,姜人傑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