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數量激增與勝訴率低現象重審視
從貴州甕安事件到上海楊佳案,從廣東鳳鋁狀告中國籃協到於芬叫板體育總局游泳中心,“民”與“官”的矛盾從來沒有離開過公眾的視線。10月28日《半月談》報道稱:“民告官”案劇增,一年達10萬件以上,不過“民”的勝訴率卻不足三成。表面上看,案件數量的激增是矛盾凸顯的表現,但法律專家將“民告官”的意義更多地歸結於民眾法律意識的增強,政治生態的文明程度的提升。
把視野放到江蘇的“民告官”中,重新審視數量激增與勝訴率低的現象,會發現行政訴訟對官場氣氛的悄然改變。在中國的官場規則裏,“一把手”對一個政府機關或部門的運行起着關鍵的作用,因此讓“一把手”們更貼切地感受到“民告官”帶來的警示和意義,往往事半功倍。在江蘇,各級法院近年來都在大力推進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制度,各地的作用也各不相同,甚至帶着明顯的“地域特徵”,或綿柔,或剛烈。
快報記者為此在蘇南蘇北實地調研數天,力求展現在行政訴訟背後,官場規則正在進行着的變化。
行政“高壓”
無錫把“一把手”逼上被告席
2006年以前,無錫行政訴訟近二十年,“一把手”出庭寥寥數人,到了今年上半年,已有近兩成“一把手”坐在了被告席上。
和其他地區對行政首長出庭率的數量和百分比追求相比,無錫似乎更看重“質”:在法庭上,“一把手”們坐姿不正不行,不説話不行,用作報告的方式説太多話也不行……
如果“一把手”嫌這一切太麻煩想請假,那至少要得到市政府秘書長的書面同意。而他們所有的這一切表現,都會被記錄在案,一份留在法院,另一份送給市政府法制辦,列入他們的年終考核。
被“逼”上被告席的“一把手”們,不得不正視法律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