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務員住房貨幣補貼有望提至月工資18%
作者:朱稳坦
信息時報11月3日報道 房價飛漲,省直機關公務員的住房補貼卻10年未漲。
記者昨日從省建設廳對省政協委員提案的答覆中獲悉,有關省直機關事業單位“住房貨幣補貼按本人月工資總額18%的比例隨工資一併發放”的意見已上報省政府,目前正在研究中。
公務員沒房住可能孳生腐敗
今年省兩會期間,省政協委員唐永漢提交了《關於完善公務員住房保障制度的提案》。他指出,近年來,房價的高速飛漲已與工薪階層收入增長不成比例。自己單位的20位青年公務員中,買房的只有4人,還都是靠父母才付了首期。這些公務員在住房還貸或租金上的支出佔收入的1/3至1/2,巨大的經濟負擔已經嚴重擠壓他們的工作、生活乃至婚育計劃。
唐委員説,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限定在低收入羣體,公務員大多不在此列。而由於住房補貼基數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都偏低,依靠工資收入購買商品房還是難以承受。“如果處理不好公務員住房問題,少數掌權的公務員很有可能鋌而走險,以權謀私,從而孳生腐敗問題。”唐委員對此十分憂慮。
對此,唐永漢建議,統一規劃、集中建設經濟適用型公務員住宅,或建一批青年公務員公寓,以優惠租金租給青年公務員。另外,還建議完善住房補貼制度,提高公務員住房消費能力。
房補有望提至工資18%
省財政廳在會辦意見中指出,目前廣東除個別城市的住房補貼實行按工資一定比例發放外,大部分城市的住房補貼實行定額標準,省直駐穗單位公務員執行的是廣州市定額住房補貼標準,目前尚未與工資基數掛鈎。
省建設廳則答覆表示,已會同各有關部門將《關於調整和完善我省住房政策的請示》上報省政府。提出了提高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繳交住房公積金比例,以及住房貨幣補貼按本人月工資總額18%的比例隨工資一併發放的意見。其中,提高住房公積金比例已於去年7月1日起按工資總額的12%執行,住房貨幣補貼調整政策省政府目前正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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