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少華:奧巴馬能有今天靠的是法治
在美國總統大選的最後決戰之時,民調顯示,奧巴馬的民意略勝一籌。不論奧巴馬是否能夠成功入主白宮,作為一個黑人總統候選人,他成功顛覆了白人主導美國的傳統。而這種突破,應該歸功於美國嚴格的法治傳統。正是因為美國黑人和白人有識之士長期不懈的鬥爭,取得了法律的進步,為黑人的地位奠定了法治的基礎,才有了今天奧巴馬的“突破”。
雖然美國南北戰爭結束了美國黑人作為奴隸的悲慘命運,然而美國黑人並沒有獲得平等的公民權利。隨後的100多年裏,美國黑人依然處於種族隔離桎梏中,但是黑人爭取公民權的鬥爭從來沒有停止過。除了白人有識之士和黑人自身的努力之外,美國嚴格的法治傳統和體系,不但從法律上改變了針對黑人的種族隔離,而且在大眾觀念上也改變了對於有色人種的歧視。
在眾多保護黑人權利的法律中,“布朗訴託皮卡教育委員會案”(1954)和“庫伯訴阿倫案”(1958)在美國憲法史中舉足輕重。堪薩斯州託皮卡市鐵路維修工布朗想讓女兒林達到離家很近的一所白人學校上學,由於是黑人,林達被學校拒絕入學,託皮卡市教育委員會也支持該學校的決定。布朗因此將託皮卡市教育委員會告上了法庭。雖然託皮卡市在此前就有禁止種族隔離的法律,然而要在現實中拆除種族隔離的樊籬則阻力重重,布朗的敗訴在意料之中。在黑人律師瑟古德·馬歇爾的努力下,該官司一直打到聯邦最高法院。針對布朗訴訟案,最高法院也分成了支持和反對布朗的兩派,經過兩年的辯論毫無結果。1953年,前加州州長沃倫繼任首席大法官,在他的努力下,次年聯邦最高法院宣判布朗勝訴。種族隔離第一次在憲法中解釋為違法。
隨後由阿肯色州首府小石城黑人學生入學引發的“庫伯訴阿倫”案再次將種族隔離問題推到風口浪尖。1957年,小石城一名黑人女學生入學時,遭到了阿肯色州州長的反對,他甚至動用了國民警衞軍阻止黑人入校。為了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時任美國總統的艾森豪威爾派出了1000名美國空降兵保衞該學校,護送黑人入學,由此引發了“庫伯訴阿倫案”。聯邦最高法院罕見地出現9名法官一致通過裁決,要求維護布朗案判決,徹底取消種族隔離,維護最高法院憲法解釋權的權威性。
法律雖然宣判種族隔離違法,但是實施的道路依然很艱辛。弗吉尼亞州州長髮表聲明“將採取一切手段,繼續推行種族隔離政策”,南方諸州的議員也發表聲明,發誓推翻最高法院對布朗案的判決,甚至支持布朗案的一位牧師也被暗殺。但是,由於美國的法治強大根基和聯邦系統的強大權力,加之後來風起雲湧的民權運動,最終,美國社會經過了50多年的努力,在法律的保障下,種族隔離最終消除,黑人也最終獲得了選舉權,這才使奧巴馬這樣的黑人總統候選人的出現成為可能。
此後一系列法律,不但保障了黑人的權利,甚至用法律來保障給予黑人的各項優惠措施。例如入學,必須留一定的比例給黑人學生,甚至在用詞上,必須用“非裔美國人”來稱呼黑人。種族歧視罪,在美國屬於重罪。由於法律的嚴肅性,沒有人敢公開發表種族歧視的言論。任何種族歧視的行為,都屬於聯邦系統法院裁決。如今,由於法律的保障,黑人已經融入美國社會,黑人運動員、黑人政治家、黑人影星等的成就受到了社會的承認和尊重,黑人和白人通婚也是司空見慣。
作為一個超級大國,美國的強大並非來源於民主,而是法治。美國國內的任何人、任何機構是不能挑戰聯邦最高法院的權威的。在美國最高法院前的廣場上,你可以站在那裏參觀遊覽,但是不能隨便坐在地上,一旦坐在地上,馬上有警察過來讓你站起來,理由是要尊重和維護法律的權威。任何在法院建築物前對於法院裁決結果的抗議活動都是違法的。
在美國,法律不但規範自然人和法人的行為,也規範政府的權力和行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為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格約束。法治不但保障了分權與制衡,同時也保障了中央政府的強大權力。服從法律,尊重法律,嚴守法治,這不但保證了美國的穩定和強大,更重要的是改變了人性,才有了黑人從奴隸走向總統候選人,才有了無數年輕的美國大學生髮自內心地支持奧巴馬。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並非完全正確,也對憲法進行過差勁的解釋以至於形成“惡法”,但這些並沒有動搖其法治精神。有如商鞅所言:有功於前,不為損行;有善於前,不為虧法。
當然,法律並不是萬能的,一些白人極端主義者嘴上不敢講,但內心的種族歧視是無法根除的。奧巴馬高漲的支持率孕育着湧動的暗流。在南方一些州,新納粹主義、復興3K黨等極端團體陰魂不散,針對奧巴馬的種種恐嚇和謀殺活動,都是種族歧視的幽靈。截至10月底,有近500起針對奧巴馬的死亡威脅。總統候選人現在由聯邦特勤局特工保護,這在美國曆史上是極其罕見的。法治在相當大程度上改變了美國社會的種族心態,但“白人至上主義”與法治力量的博弈並未停止。法律真正能夠深入人心,形成一種道德力量,仍然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作者是美國猶他大學政治學博士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