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總理稱年內不會批准《里斯本條約》
新華網布拉格11月4日電(記者 孫希有) 捷克總理託波拉內克4日在布拉格表示,捷克今年內不會批准《里斯本條約》。
託波拉內克在與到訪的芬蘭總理萬哈寧會談後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説,捷克憲法法院應克勞斯總統的要求推遲了討論批准條約的時間,議會的討論也不得不推遲。他表示,捷克可能在明年第一季度批准這一條約。他説,捷克將於明年1月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如果自己沒有批准《里斯本條約》,那麼與愛爾蘭談批准條約問題似乎有些困難。
萬哈寧表示,芬蘭完全支持捷克擔任歐盟主席國的工作。歐盟已證明其在處理金融危機中的行動能力。作為歐盟主席國,捷克應在協調歐盟國家克服金融危機方面負起責任。
去年12月13日,歐盟各國領導人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簽署新的歐盟改革條約,即《里斯本條約》,以取代被法國和荷蘭全民投票否決的《歐盟憲法條約》。根據規定,《里斯本條約》在獲得歐盟所有成員國批准後方可生效。而今年早些時候,愛爾蘭舉行的全民公決否決了該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