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居民用熱價漲兩分五 低保户補貼210元
大河網訊自11月15日,鄭州市居民用熱由0.165元/米2·日調整至0.19元/米2·日。同時,鄭州市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當煤炭到廠價格在一個週期內(不少於一年)變化超過10%後,相應調低或調高熱力價格。這是記者昨日從市政府獲得的消息。
8月15日,鄭州市熱力總公司再次向市物價局提出調價申請。根據市價格成本監測所對該公司2005~2007年度經營情況的監審結果,考慮今年原材料價格上漲導致新增供熱成本增加的實際情況及國家的有關政策精神,鄭州市決定適當調整集中供熱價格。對於供熱企業因煤價上漲而導致的成本增支,按照政府財政、企業和用户共同負擔的原則,綜合採取價格、財政、税收予以適當緩解。
據介紹,居民用熱按面積計費的由0.165元/米2·日調整至0.19元/米2·日,按計量表計費由110元/蒸噸調整至130元/蒸噸;其他用熱按面積計費由0.22元/米2·日調整至0.28元/米2·日,按計量表計費的原企事業單位用熱、企業生產和其他經營性用熱合並執行其他用熱價格190元/蒸噸。同時,我市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當煤炭到廠價格在一個週期內(不少於一年)變化超過10%後,相應調低或調高熱力價格。
今冬我市採暖期仍為120天,從2008年11月15日~2009年3月15日,室內温度執行行業標準。
今年,市政府除了拿出2000萬元專項資金,用於供熱企業先期購買供熱用煤外,同時,對低保家庭給予冬季取暖補貼。據統計,市區(不含上街區)共有8548户低保户,這些低保户不論是否採用集中供暖,每户一次性補貼210元,共計179.508萬元。從11月15日起,憑市民政局頒發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即可到民政部門領取。補貼資金從鄭州市價格調節基金中支付。記者 張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