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放過野蠻拆遷背後的那隻“黑手”
11月8日凌晨1點30分左右,湖南衡陽石鼓區桑園路76號發生一起野蠻拆遷事件。其時,76號兩棟居民樓的居民正在熟睡,一夥身份不明的社會閒散人員突然破門而入,將居民們強行從牀上拖起,用的士運走,然後用挖土機將這兩棟居民樓夷為平地,居民們的財物全部被埋在廢墟堆中。(11月10日《衡陽晚報》)
近年來,隨着經濟發展、舊城改造、工程建設等步伐逐步加快,野蠻式拆遷也不時進入公眾的視野。筆者耳聞目睹過停水、停電、停氣、停暖、阻斷交通、向居民區施放毒蛇等“野蠻式逼遷”,也見過以看房為由,將拆遷户騙出,趁其家中無人,強行拆除其房屋等“野蠻式拆遷”,但像衡陽這樣出動社會閒散人員“霸王硬上弓”式的野蠻拆遷,恕筆者孤陋寡聞,還是第一次聽説。
發生在衡陽的這一野蠻拆遷惡行,儘管沒有“流血”,也沒有鬧出“人命”,但在構建法治社會的今天,在拆遷問題、《物權法》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焦點的當下,開發商如此膽大包天,不惜動用黑社會手段,深更半夜強拆他人房屋,實在是讓人憤怒和震驚。這不僅是對公民物權的冷漠,也是對國家法律的蔑視,其性質和後果比“流血死人”有過之而無不及。
我國法律規定,只要沒有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只要拆遷户尚未同意搬遷並徹底搬遷完畢,房子就屬於公民神聖不可侵犯的私有財產,任何違反拆遷程序、對房子實施強行拆遷的行為,都在禁止之列,理應受到包括刑律在內的國家法律的制裁。只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對野蠻拆遷者追究刑事責任,才能從根本上遏制野蠻拆遷案件高發的勢頭,還那些財產受到損害的廣大拆遷户一個公道。
眼下,野蠻拆遷事實已無可非議,當地媒體也對此進行了公開曝光。我們期盼有關部門儘快介入,切莫等流血甚至出了人命才“高度重視”,而是要順藤摸瓜,依法嚴懲野蠻拆遷的“兇手”,不放過野蠻拆遷背後的那隻黑手(幕後指使者),給當事人和公眾一個令人滿意的“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