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成內蒙古人不知內蒙古有長城 長城如何保護?
2008年9月下旬,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清水河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故意毀壞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明長城蘆梁山段的5名被告人作出了一審判決。以故意損毀文物罪,分別判處白小云、梁生祥、王世榮、任守清、崔永軍5名被告3年到1年有期徒刑。
這個發生在2007年、在內蒙古廣受關注的故意毀壞長城案落下帷幕,也結束了內蒙古長期對毀壞長城“以罰代刑”的局面。
“無知”引發的犯罪
今年已經40多歲的清水河縣北堡鄉碌碡坪村農民白小云,並不知道在山上那個平時並不起眼的“土疙瘩”旁邊挖掘鐵礦石,會觸犯法律。
清水河縣是國家級貧困縣,雖然緊鄰黃河,卻是個嚴重缺水的地方。這裏大部分鄉村的農民,一年到頭在地裏也刨不了多少糧食,為了生計,很多農民開始私挖濫採鐵礦石。
2007年開春,白小云和該縣韭菜莊鄉黑山子村委會尖次崖村農民王世榮聯繫了山西省的農民梁生祥和任守清,4人準備合股去明長城蘆梁山段挖鐵礦石,並且做了具體分工。
2007年10月11日,山西省農民崔永軍受車主的指派,開着裝載機來到蘆梁山。在白小云和梁生祥的指揮下,連續3天在明長城蘆梁山段附近採挖鐵礦石。
10月17日,梁生祥指揮崔永軍又準備挖鐵礦石,被清水河縣公安局的民警當場抓獲。
經內蒙古自治區文物局專家組鑑定,發現由於白小云等人的挖掘,造成明長城蘆梁山段塌方23米,周邊劃定的保護區被挖得破爛不堪,破壞面積共計1000平方米。專家組認定,破壞行為已經造成明長城蘆梁山段嚴重損毀。
白小云等人雖然受到了法律的嚴懲,但他們的“無知”卻讓參加案件審理的清水河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震驚。
“白小云等人並不知道在長城邊上挖掘鐵礦石會觸犯法律,更不瞭解長城兩側200米內為保護區域的規定。”清水河縣人民法院的一位負責人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