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子打牌玩性愛遊戲 事後後悔提告被駁回
中新網11月10日電 台灣高雄市一名李姓高中女生,向警方控訴遭好友的男友性侵。李某8月間應林某和林某的男友陳姓男子邀請,一起赴墾丁遊玩。三人在墾丁的夜晚玩牌,説好輸的人脱一件衣服,全裸的人要跟陳某做愛。李某在兩次做愛後,回到家中自覺受辱,告對方性侵。
據台灣媒體報道,當晚林某先輸,當李某的面和男友做愛,之後換李某輸了,李某就和陳某做愛。遊戲結束後,林某和男友牀共眠,李某則睡另一張牀,睡夢中林某壓住李某,陳某則和李某再度發生關係。
李某事後不甘心,向警方報案。警方調查後,因林某未成年,移送屏東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陳姓男子則被移送地檢署偵辦。
但法官發現,三人出遊前,曾告知李某要玩“禁忌遊戲”,而在事後,陳姓男子曾寫字條“不好意思,害你失身”字條道歉,李某還回應“沒關係,我只是緊張一點,沒有不舒服”;在墾丁遊玩時,李某巧遇同學還開心打招呼。
因此,法官認為,若李某被性侵,應會向朋友求救,但李某沒有,事後還在博客中寫下“我的難忘墾丁旅行”文章,內容談及過程難忘又快樂,因此認為李某是自願與陳姓男子發生關係,諭知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