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阻礙民警執行公務都將嚴懲
晨報訊 近期,上海連續發生兩起民警在執法過程中遭到暴力侵害的案件,兩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據上海市公安局維權辦統計,從今年1月至今,妨礙民警正常執行公務,甚至暴力抗法致使民警執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就達400餘起,600餘名違法人員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受到行政處罰。
11月3日上午,非法從事“摩的”營運生意的無業人員馮某,駕駛摩托車至松江區樂都路汽車站附近時,被執勤的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錢勇攔下檢查。因車輛保險及驗車手續不全,錢勇當場向馮某開出兩張罰款單。當日下午4時許,馮某駕駛摩托經過中山二路51弄附近時,發現錢勇正對路邊違法停放的車輛進行拍照取證,懷恨在心的他趁錢勇不備,用拳頭、摩托車頭盔擊打其頭部致昏迷倒地。警方隨後立即對馮某展開圍捕,並在案發地不遠處將馮某擒獲。
7日凌晨,普陀公安分局交警支隊三中隊民警李駿在銅川路近蘭谿路處攔下一輛逆向行駛的小客車。當民警準備對該車司機進行處理時,該車隨車女子陳某突然搶奪民警手中的法律文書,伸手將民警的臉部抓傷。李駿下車後,陳某繼續對他拳打腳踢,並張口咬住其右臂。後李駿與趕來增援的民警共同將陳某控制。
上海警方表示,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受法律保護,任何無理取鬧、惡意阻撓甚至以暴力方法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違法犯罪行為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記者 倪冬 通訊員 吳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