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地區有望建立中央省縣三級政府架構
本報訊 (記者徐海星)記者昨日從廣東省社科院權威人士瞭解到,由國家發改委領銜各部委專家學者200多人調研的《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進入“收官”階段,本月底即將定稿,且有望在年底前正式升級為“國家戰略”。
國家發改委一位副司長昨天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就具體的產業結構體系而言,珠三角地區在產業上有自己的規劃,升級為國家戰略後,會更加強調融入國家產業體系,尤其要抓住目前關鍵時期,推動產業結構的調整、優化、重組。
珠三角規劃很可能包括廣東全省
據悉, 之前廣東的“珠三角”概念,主要指由廣州、深圳、佛山、珠海、東莞、中山、惠州、江門、肇慶9個城市組成的區域,9個城市的地區GDP總和佔廣東經濟總量的83%。但在新規劃的《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中,珠三角將不僅僅侷限在這9個城市中,珠三角規劃很可能包括廣東全省。
“規劃的最大新意就在於珠三角要率先在一省之內實現經濟一體化,再進行一系列的改革規劃”,參與了《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工作的廣東省社科院知名經濟學家,丁力教授告訴記者,明確了這個前提,珠三角可以明確在全國經濟發展中的定位,同時,國家可以給珠三角明確的政策和發展空間。
要打破來自各地政府的行政壁壘
丁力表示,要確保珠三角經濟一體化有序推進, 關鍵是要從現有的財政體制入手理順各地政府與省政府的關係。
丁力在珠三角規劃編寫內容中提到,在珠三角經濟一體化中,最大的障礙來自各地政府的行政壁壘,政府通過行政手段分割珠三角市場,珠三角市場的一體化首先需要地方政府的放權。關鍵是要重新科學劃分與規範地方政府承擔的事權與財權,要對地方政府的職能進行較大幅度的改革與調整。
因此,減少政府級次,把鄉級政府作為縣級政府的派出機構,把市級政府作為省級政府的派出機構,最終形成中央、省、縣三級政府架構,才有可能為地方税主體税種的選擇創造條件,也便於與國際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