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情婦“反水”的概率有多大
據報道:一位辦案人員説,倘若沒有情婦王建瑞,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的案件查辦要更艱難些。劉志華被控受賄的696.59萬元,其中有592.61萬元是王建瑞代收的。
一份調查表明,41名“落馬”的省部級高官中,有36名被曝擁有情婦,佔近九成。一名高官的妻子對記者説,自己所在的政府家屬大院,如同一個寡婦村,平日幾乎沒有男人在家。夫人們在一起議論,發現最長的一個官員已長達8個月未回家睡覺。
那麼,是什麼讓貪官們在情婦那裏流連忘返呢?如果情婦忠義有加,那為什麼大量的腐敗案件曝光,是因為她們“反水”呢?筆者以為,我們既不能寄希望於“多行不義”的“自斃”,也不能指望貪官最終“斃”於“反水”的情婦。在腐朽沒落思想及利益驅動的綜合作用下,一些女人才會甘願為貪官“自薦枕蓆”,貪官與情婦實際上是結成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利益共同體。貪官的情婦之所以撕破臉皮、挺身舉報,只不過是出於要求沒有得到滿足、挾憤報復的心理。因此,對於情婦“反水”的價值不能高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