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不能外出就醫 除非休克吐血等十重症
人民網11月13日電陳水扁前晚向聲押庭法官控訴被法警偷打,申押庭被迫斷開,大批人馬送他去台大醫院驗傷就醫;但他在台北看守所內如果想出所“戒護就醫”,可能沒那麼簡單。所方指出,除非有吐血、高燒、昏迷等大嚴重疾病,否則即使生病,也只能在北所病舍就醫。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前天晚間當陳水扁被送到台北地院開庭時,突然向法官指稱遭特偵組法警毆打成傷。這個插曲,引來陳水扁入北所後,會不會以生病為由申請到所外戒護就醫?對此看守所指出,收容人如果生病,會先由看守所的特約醫師診療,若有必要住院,會先以住在看守所病舍為主,至於戒護到外面就醫或急診,所方行有十大重症,符合的話才能外出就醫。
十大重症包含:一、吐血、咳血及外傷出血者。二、外傷或頭部外傷及火燒燙傷者。三、急性心肺官能失調衰竭休克者。四、中毒或藥物之急性過敏反應者。五、高燒達攝氏三十九度以上者。六、神智昏迷或呈現脱水現象者。七、呼吸道異物存留或呼吸困難者。八、急性腹痛者。九、閉尿達六小時以上者。十、其他危險重病危及生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