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十條新政讓高房價難以為繼
作者:魯寧
國務院明後兩年將動用4萬億元政府投資,採取對號入座的十項“新政”,從十個方面促進內需,提振人們對中國經濟發展的信心。不妨把這十項“新政”簡稱為“國十條”。
本週二有報道説,南方某城市的一個樓盤出現排隊搖號搶購的盛況,三天內售出百餘套新房。這則消息意在説明半個月前出台的救樓市新政已經產生明顯成效,旨在鼓動更多潛在買房者趕緊出手。可上網一查,實際才賣出兩套,所謂搶購百餘套新房不過是開發商設的一個“套”。
中央層面的救樓市新政(十四條)頒行後,各地紛紛(有的城市譬如上海是連夜)出台配套政策,鼓動購房者下單的條件比“十四條”更優惠。但正如清醒者所判斷,“十四條”並非力挺高房價,而是旨在防止樓市出現“硬着陸”,否則對金融及幾十個關聯行業的衝擊過大。而且,金融風暴已對全球實體經濟造成危害,其程度、範圍、延續時間均處於不確定狀態,導致擴大內需——提振業界和全社會信心成為當務之急。然“十四條”及各地配套舉措頒行半個來月,樓市並無明顯起色。於是,“國十條”出手之快、出拳之重順理成章。
需要指出的是,“國十條”之第一條,依然旨在擴大住房內需,但表述之重點——或叫政策扶持之初衷,拒絕為高房價“埋單”的政策立場比先前的“十四條”更加直截了當,扶持對象鎖定為“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設、棚户區改造、遊牧民定居工程、農村危房改造”等關鍵詞,高價商品房被排斥於政策扶持之外。這是隱含在“國十條”之中的一個非常明確的政策信號,即擴大內需保重點在於保(改善)民生,政府4萬億元“額外投資”保增長重點用於鐵路、公路、港口、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也就是説,假如先前的“十四條”還被某些利益集團和開發商有意誤讀成政府要維持高房價,繼而在媒體上放大這種誤讀的話,對不起,“國十條”之第一條有明確的政策取向,某些利益集團和開發商對繼續維持高房價已難存幻想。
“國十條”關鍵在“行”。於是本週一國務院召集省區市政府和部長們開會,提出當下落實“國十條”之七項工作(以下簡稱“國七項”)。“國七項”之第三項的核心內容是:“正確引導和調控房地產走勢。增加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資收購和開發建設;促進中小户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開發建設;加快發展二手房市場和住房租賃市場。”也就是説,綜觀先前的“十四條”以及“國十條”之第一條,加上最新的“國七項”之第三項,擴大樓市之內需,政策扶持的主導原則已顯根本之變,由原先鼓勵投資購房轉變為保障消費購房。
行文至此,我對房價走勢的判斷其實已經隱含在上述文字中了,筆者只是不想把話説得那麼白。不過仍要作點補充:當4萬億元“額外投資”中切出一塊用來加大廉租房、安居房、中低價位中小户型商品房建設及危房改造後,意味着樓市內的房價結構將出現質的變化。此時及今後若干年內(至少兩三年內),投資(機)炒房的買家,一般是不敢在樓市內興風作浪啦。如此,“低”的一塊供給增加,“高”尤其是虛高的那一塊價格必然被迫下行……假以時日,對滿足居者有其屋的那部分購房者而言,購房的時間窗口將梯次打開。 (作者魯寧,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