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瑪依:副處以上領導要和清真寺長期聯繫
作者:朱稳坦
克拉瑪依市副廳級以上領導幹部每人聯繫1個清真寺,要求每季度聯繫不少於1次,至少應與聯繫點每位負責人談話不少於1次;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每兩人聯繫1個清真寺,要求每月聯繫不少於1次,至少應與聯繫點每位負責人談話1次。
11月17日上午,克拉瑪依市召開落實少數民族領導幹部聯繫清真寺與宗教人士談話制度工作會議,對少數民族領導幹部對口聯繫清真寺和宗教人士談話作出了基本要求。
會議傳達了自治區主席努爾·白克力在自治區幹部大會上的講話精神和新克黨辦[2008]26號文件精神,並對我市少數民族領導幹部聯繫清真寺、與宗教人士談話制度工作手冊和記錄本進行了解釋。
會議由副市長阿不都熱合曼·克里木主持。
市、油田黨委常委,西部鑽探公司副總經理包爾漢·卡哈爾;市政協副主席哈巴西·哈瓦嗯;市、油田黨委統戰部、市民宗委有關領導以及新克油(2008)26號文件中涉及到的各單位聯繫人和聯絡人等出席了會議。
會議對克拉瑪依市22名少數民族領導幹部聯繫清真寺和與宗教人士談話的主要任務作出了具體安排:宣傳黨和政府有關民族、宗教問題的方針、政策,國家相關的法律和法規,要宣傳我市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好形勢和良好的發展前景;通過聯繫和談話,及時掌握清真寺的基本情況;通過談話和聯繫,果斷處置不穩定因素,積極尋找途徑研究、解決實際問題,不能馬上解決的問題要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會議提出,開展少數民族領導幹部聯繫清真寺和與宗教人士談話制度,可以充分發揮少數民族領導幹部熟悉基層、語言相通、瞭解宗教基本情況,便於與信教羣眾溝通的優勢,從而達到及時向宗教人士和信教羣眾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團結廣大信教羣眾的目的。
包爾漢·卡哈爾要求,各級少數民族幹部要充分發揮便於與信教羣眾溝通的優勢,把與宗教人士談話交朋友作為做好宗教工作、團結信教羣眾的一項重要工作,紮紮實實落實好,決不能搞形式主義;要把這項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重要工作,長期堅持下去。(來源:克拉瑪依日報 馬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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