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箇舊原副市長淪為階下囚 1700餘字懺悔墮落
作者:朱稳坦
2008年10月30日,對於雲南省箇舊市原常務副市長王建國來説,絕對是個刻骨銘心的日子。這天,玉溪中級人民法院對他涉嫌受賄117萬元人民幣和1萬歐元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 13年,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王建國簡歷
曾經的輝煌
今年42歲的王建國,曾經有着令人羨慕的人生軌跡:畢業於雲南工學院,擔任過建水縣煙葉復烤廠生產科長、建水縣臨安鎮鎮長、建水縣建設局局長、建水縣縣長助理等職。2002年3月,被調到箇舊市委,任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2006年6月,擔任箇舊市委常委、副市長;今年3月,成為箇舊市常務副市長。
墮落
懂事“朋友”功不可沒
王建國的墮落,建水縣某建築公司經理施某某可謂“功不可沒”。
現年43歲的施某某系雲南瀘西人,初中畢業後一直在臨滄、丘北等地打工。1987年組建了一個施工隊,在箇舊、建水承包土石方等建築工程,因沒有取得施工資質,加上人生地不熟,工程做得異常艱難,而與王建國的認識給他帶來了“轉機”。
1995年底,通過朋友介紹,施某某認識了時任建水煙葉復烤廠生產科科長(負責煙葉復烤技術和基建工作)的王建國,當時,為人温和謙遜的王建國給施某某留下了深刻印象,王也對這名“出身貧寒但勤奮努力的同齡人”比較同情。多次來往後,兩人成了“朋友”。交往中,施某某希望王關照,王當即表示“一定幫忙”。
1996年,王建國任建水煙草公司副經理,負責公司各個鄉鎮煙站煙點的建設工程。期間,煙草公司與紅河州某建築安裝公司簽訂了施工合同,在王的“協調”下,沒有建築資質的施某某通過掛靠紅河州某建築安裝公司的方式,承包到了建水縣煙草公司官廳煙站、莊子煙點的建設工程。為感謝王建國“幫忙”,1996年的一天晚上,施某某將王約到建水縣城的一條路邊,在自己的麪包車上,將用塑料袋裝着的5萬元人民幣送給了王。
這次工程,施某某撈到了第一桶金,而王建國也第一次嚐到了權力帶來的甜頭。後來,王建國無論碰到什麼工程,都不忘照顧這位“懂事”的朋友,兩人的“友情”也日漸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