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公安局回答警察涉嫌打死人案網上疑問
新華網哈爾濱11月18日電(記者 高增雙) 在哈爾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11月18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盧洪喜回答了來自網民對“10·11”傷害致死案件的一些疑問。
現場全部監控錄像公佈
盧洪喜説,死者家屬提出要查閲屍檢報告全部內容。屍檢的有關情況,已經通過新聞發佈會的形式向社會公佈,除了辦案單位通過省公安廳邀請的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的4名權威法醫專家,還有死者家屬指定的3名法醫專家參加屍體解剖工作,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主任法醫師符國平見證了屍體解剖現場的全過程。死者家屬及其律師也見證了屍檢的全過程。屍檢是完全符合法律程序的,屍檢結果是實事求是的。
據盧洪喜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之規定,偵查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目前,警方已經按照法定程序,及時將屍檢結論告知了死者家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閲、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閲、摘抄、複製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信。
盧洪喜表示,本案目前尚處在偵查階段,尚未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因此,包括律師、親友等在內的辯護人,不能查閲、摘抄、複製本案的技術性鑑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