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欠周正龍一個公道

11月17日,周正龍案二審在陝西安康旬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周正龍在舉證期間,承認“華南虎照”造假系其一人所為。並稱,自己悔過書也寫了,請求緩刑。 中新社發 鄧陽 攝
周正龍緩刑回家了,一些人覺得這是一種“兩全其美”,一方面戳穿了“周老虎”的假面,一方面讓“替罪羊”免於牢獄之災,重申了“正義”。教育公眾勿去欺世盜名,同時又把對周正龍的傷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一種過於張狂的直覺,或者説是一種張狂的自信:以前是直覺虎照是假的,現在則直覺周正龍是“替罪羊”。這僅僅是兩個直覺,人們並不掌握可以由法庭採信的證據鏈,但人們在作出判斷的時候,依然表現得如此自信,以至於毫不懷疑、毫無保留。
有人説:“稍有常識的人都明白,連李昌鈺都難辨真假的虎照,絕不可能是這個普通農民所能完成。”李昌鈺都難辨真假,而我們卻根據有限的證據,比如一幅疑似年畫,在網絡上作出了“裁定”,裁定“周老虎”之偽。我們因為周正龍是一介農民,便斷定他不可能製作出以假亂真的假虎照,斷定他只是一隻“替罪羊”。可能直覺往往準確,但陪審團定罪需要的是可信證據。
於是,有人設想,周正龍如果“反水”,則“歷時一年有餘的華南虎照疑案必將水落石出”。我們還可以設想如果美國橄欖球明星辛普森“反水”,辛普森殺妻案必定水落石出。但辛普森並未“反水”,美國人也並未寄望於此。其實美國人跟我們一樣,也是憑藉強大直覺,認定辛普森殺妻。但關鍵是證據,因為沒有可靠證據,美國陪審團裁定辛普森殺妻事實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