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農民工納入失業統計,然後呢?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向各地發出穩定就業形勢的通知,要求勞動力輸入省份,將已在用工地穩定就業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農民工納入失業登記。有業內人士表示:這有助於更加準確地反映就業變化狀況,是我國失業率統計變化的一個明顯信號。(《21世紀經濟報道》11月19日)
此前相當長一段時期,所謂的失業人口單指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失業率統計是不包括農民工的。這造成了認識上的混亂。比如此前珠三角和長三角地區是否存在“失業潮”,政府認為並不嚴重,因為根據10月27日公佈的數據,9月底全國城鎮登記失業人數為830萬人,比去年同期還減少了5萬,登記失業率為4%,與去年持平。而媒體從大量農民工提前返鄉的跡象認定,當下失業情況比較嚴重。
雙方一個根本的分歧點就在於:跟十年前國有企業改制引發的失業不同,這次因為製造業企業倒閉引發的失業大部分是隱性的,集中在流動性較強的農民工身上,幹不下去了就換個地方甚至返回鄉村,所以很難反映出失業形勢的全貌。
這還只是表象,本質上的傷害在於:如果農民工失業問題不被統計,他們的失業問題就很難被地方政府重視起來,必將形成對農民生活權益、人身處境等的漠視,加重城鄉權利的二元對立。因此,將農民工納入失業人口登記統計,是非常重要的一步,這也是國際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