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明年1月1日起中心市區全面禁摩
禁摩範圍:
環城路-莞穗路-萬高路-沿江路-環城路範圍以內區域的道路
禁摩日程:
1月1日~3月31日衝禁區不處罰只教育,4月1日後違者罰款200元、扣2分
禁摩配套:
新增27條跨鎮小巴公交,部分線路延長收班時間
本報訊 (記者李天鴻 通訊員閆海濱)東莞醖釀許久的市區禁摩即將成為現實。東莞市政府昨日宣佈,從明年1月1日起在中心市區範圍內全面禁止摩托車通行,違者將被罰款200元、扣2分,如果強行通行、不聽勸阻則要罰款2000元、拘留15天以下。
禁摩有3個月免罰期
在昨日上午東莞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東莞市政府副秘書長任新合説,明年1月1日起市區將如期禁摩,禁摩範圍由原來的環城路範圍內具體界定為中心市區(環城路-莞穗路-萬高路-沿江路-環城路範圍以內區域的道路)。
屆時,市民駕駛摩托車進入這一範圍內的道路將被視為衝禁區,並將依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的有關規定被處罰款200元、扣2分,“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處2000元罰款,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
同時,東莞市政府也為禁摩設置了3個月的教育免罰期,1月1日~3月31日衝禁區暫不實施處罰(在現行禁行區域和時段衝禁區的除外),由執法人員發放宣傳資料,宣講“禁摩”政策,進行教育勸阻,而4月1日後則全面執法處罰。
鎮內禁摩尚無日程表
中心市區即將開始禁摩,令一些擁有鎮內牌照摩托車的市民風聲鶴唳。但東莞市“治摩辦”表示,目前東莞下轄28個鎮的措施主要還是“治摩”,而非禁摩,鎮內治摩尚無日程表。當然,各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從明年1月1日起逐步擴大全天候限制摩托車通行的區域,具體範圍也是由各鎮提出意見,由東莞市“治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後執行。
任新合補充説,為了保障一些社會民生服務部門的工作正常開展,東莞市“治摩辦”已經制定了《東莞市公務摩托車通行證發放辦法》,供電、供水、燃氣、電信等部門搶修線路、管道,及郵政、報刊部門用於郵遞業務的摩托車可以作為公務摩托車,他們憑公務摩托車通行證可以在明年1月1日後仍可照常在東莞中心市區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