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農保處長挪用鉅款潛逃9年歸案後被判刑
新華網杭州11月22日電(記者 方列) 浙江麗水市青田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處原處長程耀東在挪用鉅款後,潛逃長達9年,迫於壓力終於投案自首。日前,青田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一審以挪用公款罪,判處程耀東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1997年,程耀東擔任青田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處處長,時值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調整,銀行利率逐步下調。期間,程耀東通過關係認識了杭州綠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樟成。王樟成告訴程耀東將錢存入桐廬某銀行,能夠獲取高額利息。為了使資金增值,考慮到桐廬某銀行又是國有銀行,當地民政局領導層經過開會決定將錢存入該銀行。
於是,程耀東帶着從浙江省民政廳農保處取出的429萬元銀行匯票,來到桐廬某銀行辦理存款手續。這時,王樟成卻讓其同夥冒充銀行工作人員,接待了程耀東等人。隨後,王樟成等人利用偽造的青田縣農保處印章,將429萬元存入自己指定賬户,同時將事先偽造好的“公款存款證明書”(即存單)和30多萬元利息差交給程耀東。此後,429萬元被王樟成取現揮霍。同年3月份,青田另外200萬元農保基金也因完全相同的手法被騙走。
一年後,這629萬元存款應該到期,程耀東向桐廬某銀行查詢才得知該存單系偽造。為了不讓此事影響擴大,程耀東多次催促王樟成快點還款。王樟成説企業目前週轉上有點困難,讓程耀東幫忙貸款,貸出來後他便可以把錢一次還清,週轉時間一個月。
為了彌補前一次的錯誤,糊塗的程耀東犯下了更大的錯誤。1998年9月24日,程耀東以農保處購買的國庫券記載時間與電腦記載時間不符及要到省民政廳農保處開户為幌子,騙取農保處出納和會計保管的印鑑和國庫券,然後到中國建設銀行以農保處的名義貸款450萬元,開成匯票,連夜出發到桐廬將匯票交給王樟成。
1999年,農保基金被騙案東窗事發。王樟成因犯金融憑證詐騙罪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其他涉案的違法人員也一一受到法律的嚴懲。青田縣民政局的629萬元農保基金基本被追回。
為逃避法律制裁,程耀東於1999年底到2008年9月一直在外潛逃,從東北到俄羅斯,後又回到東北。因不堪風霜奔波之苦,加上內心悔恨交加,2008年9月程耀東向青田檢察機關投案自首。
法院審理認為,程耀東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數額巨大,已經構成挪用公款罪。鑑於其投案自首、認罪態度較好,依法予以減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