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向個人出售廉租房 政府稱為回籠資金
屋子依然窄小,傢俱仍是那麼簡陋,但回到家中,孤寡老人張道珍把這套住了兩年、套內面積只有30.6平方米的房子裏外轉了一圈,“感覺不一樣了”。
這是因為,她帶回了兩本《住房產權證》。這意味着,她從這套廉租住房的承租人變成了產權人,擁有了屬於自己的房子。
11月21日上午,貴州省安順市廉租住房小區的48户低保住房困難家庭擁有了承租住房的部分產權。5年後,在按規定補足優惠税費、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他們即可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權,並可上市交易。
這標誌着貴州省正式實行廉租住房“租售並舉”制度。貴州省建設廳有關負責人説,出售是為了回籠更多資金建設更多的廉租房,這是在兩三年內解決因資金投入不足導致廉租住房供應不足這一問題的有效辦法。
出售廉租房為了回籠資金
貴州省建設廳廳長李光榮介紹説,截至今年10月底,該省累計籌集廉租住房資金約7.12億元,解決了4.4萬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其中,通過實物配租方式即入住廉租住房的僅有4000多户,其餘4萬餘户都是通過政府發放租賃補貼,自行到市場上租房居住。李光榮説,國家補助的廉租住房建設資金有限,而省級、地方應匹配的資金也嚴重不足。
據瞭解,目前國家用於中西部地區廉租住房的資金有兩筆,一筆是發放租賃補貼的資金,通俗地説叫“補人頭”的資金;另一筆是建房資金,也叫“補磚頭”的資金,只能用於建房。
各地面臨的情況常常是,“補人頭”的錢有節餘,但又缺錢建設廉租住房。
2007年至2008年,貴州省各地申報廉租住房建設項目147個,建築面積近170萬平方米,約3.5萬套。今後3年該省納入分步解決低收入住房保障對象達27萬户,預計修建廉租房的總體資金缺口達30多億元。
“無論是租賃補貼、還是實物配租方式,都不能一勞永逸地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不能使保障對象逐年減少,也不能滿足低收入家庭擁有住房的夢想。實物配租方式要求修建大量的廉租住房,不僅造成退出機制難以執行,也增加了廉租住房物業管理工作量,增大了地方政府的管理成本。”李光榮説。
李光榮認為,廉租住房租售並舉制度是解決這一矛盾的有效途徑。享受住房租賃補貼的保障對象購買廉租住房後,可以將其應該領取的住房補貼轉作購房款,這樣便“將補人頭的錢轉為補磚頭的錢”。出售所得資金可以回籠投入在建項目,更好地推動廉租住房項目建設的進度和力度,擴大保障對象的覆蓋範圍,也能減少稀缺性資源分配上的矛盾。
李光榮表示,購買廉租住房是以自願為原則,符合保障條件又無力購買、以及不願意購買的困難家庭仍可照舊享受應有的住房保障。購買廉租住房也不會作為低保資格核定的前置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