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一個官能擺平官員別墅羣嗎?
作者:吳麗華
網友網上曝光河南信陽建官員別墅羣的帖子引起熱議,稱每棟別墅僅以20萬建築成本費配給領導。信陽市政府迅速進行調查,對住房違規領導進行處罰。一週前,河南省國土資源廳下文,免去熊傳明信陽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見11月26日大河網)
以權謀私,違規違紀,大搞特殊化,嚴重損害政府形象,其處理結果居然只免去一個人的職務,這就算是給當地羣眾的交代?免去一人,保全一羣,果真如此,那這種官員當得太值了!我想,全國人民都希望用一個免職,給一羣人換來一套豪華別墅。況且,免職算什麼處理?過一陣子,等民怨過去時,還不是換個部門繼續當官?
據披露,2004年,信陽市國土儲備中心花3000萬元,收購了一宗40畝黃金地塊。之後,10畝用於建設信陽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大樓,餘下30畝建設這個處級領導別墅羣。別墅分配給領導時,僅收取建築成本,每套約20萬元,而當前實際價值約200萬元。
——只拿出20萬元購房,相對於別墅的建築成本每套的差價在100多萬元左右,建築商會出這筆錢嗎?當然不會!那麼誰來拿這筆錢?其真正來源在哪裏?如果最終由官員們自己交付,那麼,以當地的收入標準,即便是貴為處長,恐怕也是很困難的。最後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利用職權,將土地資源低價據為己有。這種行為,其實與貪污、侵佔國家資產沒什麼不同。當然,以20萬的價格攫取價值200萬元的一套豪華別墅,在當今這個年代,也只有擁有特權的官員才能做到,普通老百姓只有望樓興嘆的份。這就是當今官民的明顯區別:有權的,可以肆無忌憚地以權謀私,將國有資產化為己有,沒權的,你就是以十倍的價格貸款買房,也沒有機會。
據稱,事情曝光後,信陽市政府網要聞裏出現了一則短訊。短訊稱,此事"迅速引起信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迅速開展調查。“又是"迅速”,又是"高度重視",彷彿這偌大的一個豪華別墅羣是一瞬間蹦出來的,敢情此前那麼長時間,相關監督部門都不曾發現,抑或視而不見?別墅建完了,才開始進行處理,又不是什麼秘密事件,市委市政府早幹嘛去了?
不錯,信陽市政府最終是有了一個查處結果——信陽市國土資源局在建房中存在着面積大、樓層低、價格低等問題,屬於嚴重超面積集資建房。可是,政府對此是怎麼處理的呢?不是"作出深刻檢查",就是"通報全市",最了不起就是 “責令每户補齊應交的房價款”。這一交,就萬事大吉了。多麼輕巧的處理啊!在我看來,既然是違規違紀,就應該把它收歸國有,公開拍賣。如果"免了一個人,幸福全局人;官帽雖然丟,別墅依然在!“那違規違紀的成本就太低了,如果這樣處理,難保以後不再出現類似的腐敗問題。(原載於《珠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