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鄉為什麼要比工會有號召力
11月25日,廣東東莞一家玩具廠爆發一起勞資糾紛引起的羣體事件。與大多數羣體事件一樣,情緒激動的羣眾砸了警車、破壞了辦公設備,並且,也是有“少數不明真相的人”在發泄他們的不滿。事態雖已得到平息,但在這個事件中,“老鄉”所發揮的組織和策動乃至安撫作用十分明顯,是一個值得注意的趨向。(《廣州日報》11月26日)
事件的起因是玩具廠要辭退兩批員工,但廠方與員工在經濟補償問題上發生爭執。報道沒有提到這家據説是港資企業中是否有工會、工會是否發揮了作用。如果確實發揮了作用,相信新聞媒體不會隱善不彰。於是,因為裁員涉及到的經濟補償過低,員工中間的不滿情緒,沒有能夠按照某種程序設計,通過工會組織實現與廠方的順利溝通,而只能是由員工中的勇於出頭者出面與廠方自行溝通。
且不説這種自行溝通是否有效,但凡事情走到了這一步,對員工而言,肯定已無迴旋餘地。事情無論成敗,出頭談判的人肯定是要走人的,甚至弄不好,他們就是秋後算賬中要處理的那“一小撮”別有用心的人。這實在是當今勞資關係的悲哀——中間斡旋組織的缺失,不僅僅是工人的悲哀,同時也是資方的悲哀。
工會哪裏去了?中國工會會員超過兩個億,不是號稱世界上人數最多嗎?一個世界第一的組織,往往在具體的羣體性事件中讓位於老鄉,其間有沒有值得反思的地方?按説,處於工業化加速期的中國,亟須建立比較完善的勞資博弈機制,而勞資能否合理合法地博弈,往往取決於中間組織、也即代表工人權益的工會組織。
然而,至少從目前看,國內工會組織在某些涉及工人根本權益的問題上,是令人遺憾地缺席着的。利益代言讓位於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總目標是一個原因,其自身與所代表的工人缺乏水乳交融的聯繫,可能是另外一個原因。而恰恰在工會組織缺席的地方,枝枝蔓蔓的老鄉組織部分地填補了空白,甚至成為工人的主要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