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富豪吳英案7名疑犯被控非法吸儲受審
“吳英案”有新進展
7名“資金掮客”被指控非法吸儲
□通訊員 厲國智 本報駐金華記者 吳中平
早報訊 11月25日,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東陽“吳英案”又有新進展。林衞平等7名“資金掮客”在東陽市人民法院受審,7人均被指控犯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資金掮客”涉資數億元
公訴機關指控稱,2005年至2007年2月期間,林衞平採取書面或口頭承諾還本付息的方式,以借款、投資、資金週轉等名義,向71人和1家單位非法吸儲86515萬元,除歸還部分本金和利息外,尚欠本金45367萬餘元,林將吸存資金高息放貸給吳英等人,共計52101萬元。楊衞陵、楊衞江、楊志昂也採用同樣方式,分別向31人非法吸收存款16567萬元、向12人非法吸收存款7060萬元、向9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6635萬元,3人均將吸存資金高息貸給吳英等人。
公訴機關還指控,在吳英、林衞平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過程中,徐玉蘭、駱華梅、楊軍在明知吳英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仍積極幫助非法吸收存款、幫助拿送本票、支付被吸存人員利息等,有的還從中收取介紹費數百萬元,分別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765萬元、10750萬元、11350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林衞平等7人的行為擾亂國家金融秩序,數額巨大,應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刑事責任。其中楊衞江、駱華梅是累犯,但駱華梅歸案後有重大立功表現,林衞平、楊衞陵、楊軍歸案後有立功表現,請求法庭依法判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