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燃油税範圍拓寬 航道養護費仍徵收
南方日報11月28日報道昨日在肇慶舉行的全國航道養護管理工作座談會上,交通運輸部水運司司長宋德星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航道養護費將繼續徵收,待税費改革正式出台後再進行返還,“一旦實施費税改革,要積極與財政、税務等有關部門溝通,確保返還資金落實到位”。
據悉,本次税費改革共涉及公路和水路,以及二級公路收費站等7項費用。業內人士預測,與航道養護費類似的公路養路費預計也將繼續徵收。
宋德星透露,與1998年的方案不同,本次燃油税徵收範圍除了汽油和柴油外,還新增了石腦油、潤滑油、燃料油等。根據此前透露的消息,税費改革後,將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並撤銷政府還貸二級以下公路收費站。
據介紹,本次擬取消的6種費用中公路、水路各佔3項,而根據交通運輸部的統計,去年全國水路3項費用的金額約38億,據測算,税費改革後,水路上繳的燃油税税款可能將大幅超過現在收費。宋德星表示,根據目前的方案,國家將按一定比例將税款返還給相關交通部門,“有可能是過去3年行政收費的平均數”,並對農業、漁業、軍隊和公益性強的客運進行補貼。宋德星透露,“税費改革後國家也會考慮對困難企業進行一定的補貼。”而對於業內普遍關注的交通系統徵稽人員安置問題,宋德星表示,預計未來公路局將成立運政、路政執法大隊,接收原來的徵稽人員,“經過內部充實、調整、轉崗,交通部門能夠內部消化徵稽人員。”
宋德星表示,目前税費改革方案未最後定型。“在國家未實行交通税費改革前,要努力實現航道養護費徵收的穩定增長,一旦實施税費改革,要積極與財政、税務等有關部門溝通,確保返還資金落實到位。”
據悉,航道養護費和公路養路費都是從每年的12月開始徵收下一年的費用,船主和車主也可以按月繳納。 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