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辦法有望年底出台
作者:朱稳坦
上海證券報12月4日報道 在昨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發佈會上,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鹿心社表示,國土資源部已經起草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辦法,並可望在年底出台。
“相關的法律法規肯定是最先要跟進的工作。”有業內人士向記者介紹,農地流轉已在一些地方試點,如給農民發放土地產權使用證以進行確權,持證人在產權期限內按規定用途可依法使用、經營、流轉、轉讓土地,也可以作價、折股作為資本從事股份經營、合作經營或抵押擔保。“流轉形式如此多樣,不明確制度、規範程序,如何保障各方利益?”
記者獲悉,近期已有農村欲拍賣農地,但因法律缺位而流轉困難。
此外,業內人士也指出,未來農地入市與房地產市場之間的聯繫必然產生。那麼,在18億畝耕地“紅線”仍卡得很緊的情況下,宅基地作為農村非農用地,一旦可以自由流轉,一些政府便可增加建設用地,一個騰挪用地指標的潛力空間由此產生,這也是需要得到法律約束的地方。
鹿心社指出,對於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落實問題,一方面要積極推進,同時必須做到穩妥。“如果管理措施不到位,很可能出現亂象,導致新的亂佔地。”
鹿心社表示,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完善,需要對《土地管理法》做出相應的修改。為此,國土部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已經組織了專門的班子,正在加快推進此項工作。
“《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已經列入了全國人大明年的立法計劃,國土資源部將在認真研究、論證、聽取有關部門和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儘快報國務院。”鹿心社説。
據介紹,國土資源部正研究更多形式的土地有償使用方法。
鹿心社表示,針對一些地方政府過分依賴土地的收入問題,目前國土部正在配合財政部積極研究解決辦法。其中最主要的兩點是:一採取更多的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使得土地的有償使用收入不過分集中在一次出讓;二研究土地收益的分配使用辦法,使得土地的收益分配、使用更加合理。
同時,鹿心社表示,將積極主動服務,確保今年第四季度1000億元新增投資項目用地儘快到位。(上海證券報)
責任編輯:朱穩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