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多名中高級警官涉黑案主犯宋鵬飛被判死刑
新華網瀋陽12月5日電(記者範春生)在瀋陽、廣州造成廣泛影響、並牽扯到瀋陽市公安系統多名中高級警官的“6·07”涉黑案,5日上午在遼寧省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該案主犯、廣州萬發物流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宋鵬飛被法院認定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多宗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悉,宋鵬飛的同夥趙文剛及其另外一名助手因製造了命案,被一同判處死刑。本案的其餘包括瀋陽多名警官在內的93名被告,也被定罪,分別被判處了緩刑或有期徒刑。
2005年6月7日,瀋陽市發生一起手持槍支、刀具、棍棒等兇器,打砸“中國鞋城”內的“盛強航空貨運站”,致使兩人死亡、四人重傷的案件。此案引起遼寧省、瀋陽市兩級公安機關的高度重視,很快組織精幹力量,將多名犯罪嫌疑人抓獲。通過對相關涉案人員進一步偵查,以宋鵬飛為首、長期盤踞在瀋陽和廣州的涉黑犯罪集團,進入了公安機關的偵查視線。
2006年4月4日,遼寧省成立“6·07”專案領導小組,同時成立專案組,並向公安部彙報情況。公安部把此案作為掛牌督辦的重點案件。專案組成立後,共逮捕犯罪嫌疑人100多人,破獲刑事案件120餘起。
法院經審理查明,今年52歲的宋鵬飛户籍瀋陽,案發前任廣州萬發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廣州市瀋陽大酒店總經理等職務,自1995年以來,以瀋陽、廣州為主要活動區域,籠絡社會閒散人員、兩勞釋解人員和犯罪在逃人員,以暴力開道,把持、壟斷廣東部分地區至浙江、瀋陽、長春、哈爾濱等地的公路、鐵路、航空運輸線路和部分物流市場,逐步形成了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此間,宋鵬飛一夥人不斷腐蝕、賄賂公安人員,為其犯罪集團的暴力和經濟活動提供庇護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