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説“1正20副”超編了?
作者:朱稳坦
毛建國
繼網傳遼寧鐵嶺市有9個副市長、20個副秘書長,河南新鄉市有11個副市長、16個副秘書長以後。3日,又有網友爆料:貧困縣湖南平江縣有10個副縣長4個縣長助理,記者瀏覽了這位網友提供的平江縣官方網站,確認了這一事實。網友批評道:“2005年平江縣財政收入就2.24億,一個貧窮落後的縣,竟然配備這麼多官員,是不是有點不正常?”(12月4日《新快報》)
確實有點不正常。事實常常告訴我們,當方丈多了的時候,不僅和尚們吃不飽,而且由於互相爭權、責任弱化,常常導致一座寺廟香火不盛,走向衰敗。就此而言,公眾對政府職能轉變、機構精簡的呼聲值得重視。然而,我們只能限於道義的呼籲,並沒有理由指責這些地方政府超編。
當我們指責一個機構超編時,必須依據一定的標準,沒有標準就無所謂超編。如某機構編制40人,結果現有人員41人,那就是超編。對於絕大多數機構而言,編制數是大致確定的,然而,對於領導數並沒有明確限制,這一點在地方行政機構配備上表現得尤為明顯。
中央編辦和監察部去年上半年曾頒佈實施《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暫行規定》,監察部有關人士表示,這個規定對各級行政機構編制提出監督檢查,但並沒有對地方政府官員的具體人數作詳細規定。也就是説,無論是“1正9副”,還是“1正11副”,抑或“1正20副”,它的存在並不違規,因此,我們沒有理由説它是超編。
這裏並非濫用黑格爾“存在即合理”的名言。中央黨校研究室趙傑博士所説,“副市長的編制,肯定是由上級組織部門核定的。”也就是説,“1正9副”、“1正11副”、“1正14副、“1正20副”看起來似乎荒謬,然而,它都是經由上級組織同意的。
分析到這裏,我們還能説“1正20副”超編嗎?據《東方早報》12月3日報道,2日下午3點15分,新鄉市政府 “闢謠”稱,所有幹部都是經過幹部任免程序任免,是公開公正的。確實,副市長們在程序上是無誤的,也不與現行制度相沖突。我們也只能在無奈中接受這一尷尬現實。
或許很多人會不甘心,難道“1正20副”正常嗎?確實不正常。但在此時,我們更應該呼籲的是國家出台相關規定,明確規定市、縣、鄉級,到底應該一正幾副。不僅如此,也應該規定相關部門,到底應該配備幾個副職。君不見,有些局坐下來全是官,尤其副局長們一坐一大圈。
出台這樣的規定,應該是不難的。現在地方黨委配備基本是一個書記兩個副書記,我們完全可以借鑑思路,根據區域、人口、面積、經濟現狀,規定政府一個正職幾個副職。只有到那時,我們才能説“1正20副”是超編,然後再充分行使輿論監督權利,最終迎來職能轉變、機構精簡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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