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州審理原區委書記董鋒及情婦受賄案
11月28日,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市泉山區原區委書記董鋒及情婦受賄案,舉報人和中國青年報記者均未獲準旁聽。
今年7月,當地一位大學教師王培榮,接受董鋒之妻睢傳俠的委託,上網實名控訴董鋒涉嫌重婚罪和經濟犯罪,加速了紀檢部門對董鋒的調查(本版9月1日報道)。他以徐州市民的身份致電法院辦公室請求旁聽,得到的答覆是“不發旁聽證”。11月27日傍晚,王培榮3次發送手機短信向一位官方人士求助,表示希望旁聽此案,沒有得到回覆。
“我是舉報人,還向調查組提供過證據,為什麼不能旁聽?”舉報人王培榮質疑這一程序的合法性。他説:“開庭前不發公告,開庭時不發旁聽證,剝奪了公民知情權和監督權。董鋒案是反腐的好教材,不允許旁聽,就失去了一次受教育的機會。”
中國青年報記者輾轉從一位法院工作人員處獲悉,正是在27日晚間,法院召開了“小範圍”的臨時會議,提出加強保衞工作,不對普通市民發放旁聽證。“特殊案件特殊對待”,“網上炒得太厲害了”。
該院宣傳部門負責人慈延年則對本報記者表示,此案屬於公開審理,允許公民旁聽。當聽明記者來意,他立即表示:“你們中國青年報是國家級媒體,要採訪的話,你去最高人民法院開個介紹信吧。”
28日上午,當記者來到徐州中院,一位原本願意幫助辦理旁聽證的工作人員説,旁聽證取消了。據一名常到法院辦事的當地人介紹,這種“戒備森嚴”的情況十分罕見。
在這家法院的官方網站上,記者查詢了負責發佈庭審預告的“審判公開”欄目,11月以來唯有28日的信息沒有公佈。
憑着“徐州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特邀社會監督員”的證件,徐州作家袁成蘭與一位朋友得以入內旁聽。她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旁聽席上約有40人,多是當地公檢法和紀委的工作人員。
雖然董鋒的生活作風成為百姓茶餘飯後的談資,使他走上被告席的只是經濟問題。徐州市人民檢察院的兩位公訴人以受賄罪向法庭指控董鋒及其情婦陳文,當庭列出44筆賄賂,受賄金額超過28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