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核問題的由來
朝核問題始於20世紀90年代初。當時,美國以其衞星照片為依據,懷疑朝鮮有用於研製核武器的設施,揚言要對朝鮮的核設施實行檢查。朝鮮反覆聲明它沒有製造核武器的打算和能力,同時指責美國在韓國部署核武器威脅它的安全。
1992年5月至1993年2月,朝鮮接受了國際原子能機構6次不定期核檢查。1994年10月,朝美兩國在日內瓦簽署了關於朝核問題的《框架協議》。根據協議,朝鮮同意凍結現有的核計劃,美國將負責在大約10年時間內為朝鮮建造一座2000兆瓦或兩座1000兆瓦的輕水反應堆;在輕水反應堆建成前,美國將同其他國家一起向朝鮮提供重油,作為能源補償。
2002年10月,美國總統特使凱利訪問平壤後,美國宣佈朝鮮已承認其推進濃縮鈾開發計劃,朝核問題再次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焦點。朝鮮從未正式承認濃縮鈾開發計劃的存在。
2002年12月,美國以朝鮮違反《朝美核框架協議》為由停止向朝提供重油。朝鮮則指責美國沒有按協議規定在2003年前提供輕水反應堆、沒有真正考慮改善與朝鮮的關係、在2002年初把朝鮮列為“邪惡軸心”並將朝鮮列為核打擊對象之一,使朝鮮的主權和生存權受到嚴重威脅。
朝鮮半島自50多年前的朝鮮戰爭以來一直存在着軍事對峙,朝核問題實際上是冷戰對抗的延續。朝鮮指控美國對其國家安全構成最大威脅,美國則堅持朝鮮半島無核化。
朝鮮認為,朝鮮核問題是由美國敵視朝鮮政策造成的,要解決核問題首先需美國轉變對朝政策。朝鮮重申,只要美國不放棄敵視朝鮮政策,朝鮮也就不能放棄核遏制力。
在美國停止向朝鮮提供重油後,朝鮮于2002年12月22日宣佈解除核凍結,拆除國際原子能機構在其核設施安裝的監控設備,重新啓動用於電力生產的核設施,並於2003年1月10日發表聲明宣佈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但同時表示朝鮮無意開發核武器。
為解決問題,朝鮮一直要求與美國進行直接對話,並多次提議與美國簽訂互不侵犯條約,但美國則要求朝鮮先行放棄核計劃,並堅持認為處理朝核問題的恰當方式是通過多邊對話。新華社記者 顧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