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2名盜竊變造買賣奧運通行證者被判刑
作者:董博
北京市通州區法院近日對22名盜竊、變造、買賣奧運期間車輛通行證的被告人進行集中宣判。其中的12名被告人被法院分別以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變造國家機關證件罪、盜竊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有期徒刑6個月。
由於涉案人員眾多,通州法院分上下午對案件進行宣判。其中一個案例顯示,被告人譚新雨和唐萬林分別是北京中友貨運有限公司總經理和調度經理。2008年8月初的一天,譚新雨、唐萬林在海淀區西三旗地區的中友貨運有限公司附近,以2000元的價格從一男子手中購買了一張奧運期間車輛通行證(系某食品公司被盜證件)。經過審理,法院以變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分別判處譚新雨、唐萬林有期徒刑6個月。
根據行情,在今年7月份或7月份之前買這些證件,一份要花三四千元。如果是7月份以後買,奧運通行證一份2000元以內。
據瞭解,大部分涉案司機都是在通州白廟檢查站接受檢查時被查獲的。之後,他們在民警要求下,打電話叫來了涉案老闆。被告人被抓後,均感到十分後悔。他們告訴法官,自己知道這麼做肯定是違法,但確實不知道這是犯罪。
據案件承辦法官介紹,絕大多數的被告人都是私營運輸企業的老闆或司機,“有了通行證,奧運期間可以不受單雙號的限制,掙的錢可以比遵紀守法的企業多一倍,所以他們才會鋌而走險。”(何春中 竇娟)
責任編輯:董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