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致信人民日報維權追蹤:母女難享村民待遇
寶雞小女孩致信《人民日報》為自己和母親維權,此事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本報記者前往事發地調查——
昨天,在寶雞市摩天院的借住地,記者找到了寫信維權的小女孩李子怡。當媽媽李小娟流淚給記者講述她們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時,懂事的李子怡不斷給母親擦拭眼角的淚水。媽媽傷心時,孩子撲在媽媽懷裏抱頭痛哭。
母女倆艱難度日
李子怡説:“給《人民日報》寫信只想讓他們(村裏)把錢還給我們,我想有個房子住,有個電視看,不讓媽媽再傷心。”李子怡是寶雞市金台區龍泉小學4年級學生。 李子怡的媽媽告訴記者,“現在租的房子比以前好多了。原來租的房子只有15平方米大小,只能放一張牀,一張桌子。”目前,李子怡和媽媽借住在一個親戚的家裏。
據瞭解,李子怡的父親劉洪濤是金台區西關街道辦事處太平堡村民。1992年8月,他與李小娟登記結婚,1996年6月曾抱養一女,1999年10月李子怡出生。2000年6月,劉洪濤和李小娟由於感情不合協議離婚,法院判決李子怡由李小娟撫養,養女劉某歸劉洪濤撫養。離婚後,李小娟沒有再婚,她與女兒李子怡的户口也一直在西關街道辦事處太平堡村。而劉洪濤已再婚,也居住在太平堡村。李小娟説,離婚以後,她和女兒從來沒有享受過村民待遇,村上分配土地補償款,給村民辦理合作醫療及辦理養老保險等都沒有她和女兒的份,自己感到很不公平,曾給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多次,但一直沒有結果。
母女倆户口一直在村裏
太平堡村土地於2005年被政府統徵,2006年分配補償款。
該村村黨支部書記白文興告訴記者,村上在分配土地補償款前,曾召開村民大會討論、審議分配方案。按照大多數村民的意見,對離異的、出嫁的不予分配。李小娟户口在太平堡村,但一直未在村上居住(屬人户分離),也未履行村民義務,按照分配方案,李子怡和李小娟均不具備參與徵地款分配的條件。
對於未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問題,白文興説李子怡與其母李小娟已於2007年12月29日辦理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手續。對於用徵地款為村民辦理養老保險的問題,白文興表示,當時的確有給村民辦理養老保險的想法,錢從土地補償金裏提取。但因村情複雜、歷史遺留問題較多,村兩委會多次召開村民大會討論,辦理養老保險事宜未能通過。村裏將剩餘款項全部發放,全體村民均未辦理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