弊案眾多態度惡劣 陳水扁可能被判無期徒刑
作者:范凌志
台海網12月8日訊 台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因向扁家泄露洗錢情資,一審被重判十年有期徒刑。台灣資深媒體人表示,連所謂“愚忠的幫兇”葉盛茂都被判十年,那主子陳水扁很有可能被判到最高刑期三十年,甚至是無期徒刑。但不管判幾年,陳水扁應該不能交保回家,恐怕得一直關到刑期結束為止。
據台灣媒體報道,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接連收押扁的親信,讓陳水扁的罪狀一一浮出枱面;雖然陳水扁總説自己不知情,都推給太太吳淑珍,但實際上他涉入的案件比吳淑珍還要多,包括洗錢案、“國務機要費案”、泄密案及龍潭購地弊案等,一旦這些案子最後定讞成為犯罪事實,他將會被重判。近日島內名嘴紛紛討論陳水扁可能會被關幾年。資深媒體人劉駿耀指出,葉盛茂擅自吃案,掩護陳水扁家洗錢,最後被判囚十年,主謀陳水扁就更不用説了,“絕對不會少於十年”。
資深媒體人黃光芹曾經算過,陳水扁在一罪一罰的情況下,可能被判四十二年,但由於有期徒刑的上限只是三十年,因此陳水扁可能被囚三十年,即侵佔公有財物,判六年;利用職務詐財,判五年;洗錢,判七年;受賄,判十年;滅證,判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