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決定張越任河北省委常委
作者:朱稳坦
近日,中共中央決定:張越同志任河北省委委員、常委。
張越,男,漢族,1961年6月生,山東廣饒人,1984年11月入黨,1979年10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學位。歷任北京市公安局一處副處長、處長,局長助理、國內安全保衞處處長,局長助理、國內安全保衞總隊總隊長(副廳級),副局長、黨委委員等職務;2003年11月任公安部二十六局局長;2007年12月任河北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委員、省公安廳黨委書記;2008年1月任河北省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委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2008年3月任河北省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委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武警河北省總隊第一政委;2008年5月任河北省省長助理、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委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武警河北省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2008年6月任河北省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武警河北省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
責任編輯:朱穩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