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不作為市民貼尋官啓示 稱意在施民意威懾
作者:董博
“尋局長啓事”事發兩個月後,吳羣再回憶前前後後的情景,已經比海南當地媒體當時的報道有了更多的細節。
2008年9月25日深夜,海南省文昌市錦山鎮主街道上一根電信線路水泥杆被車輛撞壞,懸在空中搖搖欲墜,嚴重危及行人生命安全。
這根被撞壞的電線杆就在吳羣經營的“錦華電器商場”旁。雖然懸在半空中的電線杆並沒有影響自己的生意,但吳羣在9月26日早上發現這一情況後,立即想到的就是“怎麼辦”。
9月26日上午,吳羣來到電信公司在錦山鎮的營業部。營業員説,自己只負責收話費,但可以提供管線路的負責人的電話號碼。
吳羣打通了管線路的負責人電話。那名負責人在電話中説:“知道了。有空的時候我們會馬上過來,時間不會拖太久。”
從9月26日一直到10月1日,錦山鎮的天氣都很晴朗,吳羣也每天都在盼着電信局的維修人員來修電線杆。
但他卻始終沒有等到。國慶節期間,海南受颱風影響,全省風雨大作,呆在家裏的吳羣準備利用這個被撞壞的電線杆來做一件大事。
10月6日,天氣放晴,一大早,錦山鎮居民突然發現,被撞壞的電線杆上貼出了一篇題為“尋局長啓事”的文章。文章是在白紙上打印出來的,署名為“無奈的居民”。
該啓事寫道:茲因文昌市錦山鎮主街道有一電信線路水泥電杆,十日前被車輛撞壞,搖搖欲墜、險象橫生,行人車輛隨時都可能有滅頂之災。險情早已逐級上報有關部門,但時過多日未見動靜。水泥電線杆還是四十五度斜豎在大街上,並且底部已脱離原基礎幾十釐米。行人在驚呼危險的同時,都在問:有關部門哪裏去了?主管領導哪裏去了?路見險情,唯有拔筆求助。居民特貼尋人啓事,唯請主管局長身司其職,排除水泥杆險情……誰是局長?局長在哪裏?你對市民應有一個交待。局長哪裏去了?緊急尋找!!!
這個“尋局長啓事”的作者正是吳羣。貼好啓事之後,吳羣打電話將線索告訴了海南當地一家都市類媒體。
當地媒體記者立即趕往錦山採訪,並在第二天推出大篇幅報道《電線杆被撞10天無人管市民貼“尋官啓事”》,隨後又接連兩天進行跟蹤報道,但新聞並未披露吳羣的真實身份,只是以“阿祥”作為其化名。
“尋局長啓事”的新聞一經傳播,立即引起廣泛關注,引來評論無數。有人説“尋官啓事”是黑色幽默,有人説“尋官啓事”是一面鏡子,還有人説“訴求渠道不暢,‘尋官啓事’難止”。
錦山鎮的一些羣眾則認為電線杆被撞和吳羣沒有關係,吳羣貼“尋局長啓事”不值得,説不定會危及吳羣個人利益。另外一些鎮上的居民則説,有些事情總要有人去説,總要有人去做,吳羣做得好。
文昌市的一名幹部告訴記者,“尋局長啓事”在文昌影響很大,但“我們的政府比較包容,能夠讓這樣的事情存在,對我們這些政府幹部也有很多啓示”。
10月9日,在“尋局長啓事”經過了幾天的沸沸揚揚傳播後,吳羣仍是“神秘作者”,沒有出現在公眾面前,但他直接找到了文昌市政府督察室的領導承認:“這個東西是我搞的,但它也是社會民主監督的一個實驗。”
“尋局長啓事”貼出的10月6日當天下午,被撞斷電線杆被更換。有關部門也在事後向媒體公佈了處理結果:文昌電信公司對負有直接責任的線路維護人員予以降崗降級處分,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線路維護中心主任予以免職、行政記大過處分。文昌電信公司一名主管領導也因“尋局長啓事”事件引咎辭職。
我是社會大廈的擦洗者
——與海南“尋局長啓事”作者對話
隱身兩個月後,“尋局長啓事”的作者終於公開身份,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獨家專訪,披露整個事件的始末以及他的心路歷程。
這位寫了“尋局長啓事”並引發媒體和網友空前議論的作者名叫吳羣,1959年生,是海南省文昌市錦山鎮的一名個體户,在鎮上租房經營一家電器商場。
談起“尋局長啓事”事件始末,吳羣也早就沒了事發時的謹慎,他不僅專門寫了一篇關於事件始末的文章,甚至連多年前寫作的文章也一一複印向記者展示。
我要對網友做個交代
記者:“尋局長啓事”事件開始的時候,你向媒體提供了線索,卻沒有公開自己的身份,有什麼特殊考慮嗎?
吳羣:開始做這件事的時候,我沒有告訴愛人,也沒有告訴在外地求學的孩子。不公開自己的身份,主要還是有些顧慮,我畢竟是一個普通老百姓,要在錦山鎮生活工作,也許會得罪一些人。
記者:你現在站出來講述“尋局長啓事”始末又是出於什麼考慮呢?
吳羣:“尋局長啓事”被媒體報道後,引來網絡上的大量跟帖和評論,前兩天相關網頁已接近30萬。“尋局長啓事”的影響這麼深,遠遠超過我的想象。
正是因為有了網絡的廣泛關注,“尋局長啓事”才有了令我滿意的結果。這也説明當今時代,網絡不僅改變了我們的生活,也在改變我們的社會,好的社會現象在網上會受到熱捧,壞的也會被網友廣泛傳播和批評。
網絡對社會進程的影響增加了我的信心,我覺得應該站出來,對關心和支持這件事的網友做個交待。
“尋局長啓事”早有謀劃
記者:“尋局長啓事”影響很大,也超出了你的預料,你是怎麼想到這個創意的呢?
吳羣:在電信線路水泥杆被撞斷之前我就有了成熟的想法,只等着事件的發生,即使沒有電信張路水泥杆被撞斷,我也會找到其他的事情實施這個創意。
改革開放不僅從經濟上振興了中華民族,更重要的是在政治上結束了萬馬齊喑的時代。我們的社會縱然像一座雄偉壯麗的大廈,但也會有被污染的時候和出現瑕疵的地方,因此,總得有人去發現它、去擦洗它。
三鹿奶粉事件發生後,我整天想着這樣一個問題:在內部機制失調或暫時失調的情況下,外部能否產生“震撼性的能量”,迫使內部機制立即恢復功能?為此,我請教了一些法律和媒體界的朋友,他們都認為這很難,因為既要充分表達民意,又要不碰法律框架,還要顧及國情現狀,很難平衡。
非常難,但並非不可能,我必須找到平衡點。幾經思索,我終於想出了“尋局長啓事”的方式。我認為:第一,啓事方式能使事件套上法律防撞墊,免於和“大字報”沾邊。第二,形式的新奇、幽默能吸引媒體介入,藉以表達強烈民意。第三,在幽默搞笑的氣氛中完成對不作為官員的輿論威懾,更是一種讓強烈民憤的軟着陸,非常符合中國國情。
記者:看來,你的“尋局長啓事”可以説是早有“預謀”,只是缺少一個合適的時機而已?
吳羣:是的。“電信線路水泥杆”只是一個切入口。寫這個啓事時我也曾考慮:我的創意是尋找局長,是行政官員,以求震撼效果,但電信是企業單位,儘管有等級相同者,卻沒有真正的“局長”。於是,我只能將錯就錯,照尋不誤,只是加了一句“誰是局長,局長在哪裏?”細心的讀者都會看得出其鋒芒所指——決不僅是針對此事件的本身。
記者:就像你自己説的,“尋局長啓事”決不僅僅是針對毀壞的電信線路水泥杆,而是有更深的內涵。
吳羣:做這件事的時候,我就有很多的考慮,在“尋局長啓事”事件發生後的兩個月裏,我又有了更多的想法。
對“電線杆”事件的本身,確實是立竿見影,但對整個社會而言,能否從中得到某種感悟並進行良性互動,以求達到標本兼治。這才是值得探討的問題,也是我策劃“尋局長啓事”的最終目的。
向公僕灌輸“敬畏之心”
記者:你在介紹自己的情況時説,你是一個普通的農民,一個普通的工商個體户,最高學歷僅是高中。從世俗的觀點看,你似乎很讓人不解:為何你如此熱心社會公共事務?又為何能夠創意出“尋局長啓事”?
吳羣:確實有很多人會質疑我的出發點,甚至會質疑我的能力,這很正常。但瞭解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歡關注時事政治,“文革”結束前還因為在村裏的牆上寫“農家愁”三個大字而遭批鬥,要不是父親給工作隊幹部塞了幾包煙,很可能我就有牢獄之災了。
我的家鄉文昌市鋪前鎮中台村是著名的僑鄉,村中有很多高級知識分子,他們很多都是有識之士,對我的思維方式有很大影響。
1997年開始經營小家電商場後,我更加熱心時事,1998年甚至開始搞起了農村社會調查。此後,我曾將《當前農村的經濟狀況及政府職能部門的應有作為》一文寄給文昌市主要領導,但沒有迴音。我還曾將《重點學校為什麼辦成貴族學校》一文寄給海南省教育廳。我甚至還曾將自己寫的諷刺一些官員的小品劇本《買電視》寄給中央電視台的春節聯歡晚會。
多年來的經歷使我明白,一個普通老百姓要想參政議政,要想影響社會的進程,如果不另闢蹊徑,真的會難於上青天。
記者:即使你另闢蹊徑,創意出“尋局長啓事”,在很多人看來,也只是一次個體性的事件,隨着時間的流逝,其影響力也會漸漸消失。
吳羣:“尋局長啓事”確實是個體性的事件,在媒體介入、互聯網熱烈討論之後,我也發現,官員素質問題最終的解決還是要靠制度本身。人咬狗的事發生多了,同樣會失去新聞價值,如渠道不暢還會“尋官”不止,並且越尋越難。產生“轟動效應”的“尋官啓事”只能當作“心臟起搏器”,只能在非常情況下使用,正常的肌體,還得靠自身的功能去新陳代謝。
記者:由此可見,“尋局長啓事”確實是你深思熟慮之後的創意,不僅考慮到了方式,也考慮到了效果。
吳羣:我創意“尋局長啓事”的初衷也確實是想達到兩個目的。第一,希望通過製造一次“民意威懾”給公僕們強制灌輸“敬畏之心”,讓他們時刻記住頭上三尺有青天,加深黨紀國法的意識,讓他們懂得怎樣“為人官表”。也就是説讓體制外的“震動效應”達到體制內的警鐘長鳴!
第二,對草根階層而言,我希望以這種創意來鼓動和“教唆”他們積極參政議政,自覺擔負國民責任。如果每個公民都衝破傳統思想的牢籠,在自身依法的同時對執法者進行監督,這才是民主法治的豔陽天。視羣眾利益為小事如形成官場惡習,就會從根本上動搖政權根基,就會引起強烈民怨,製造社會對立。
記者:這兩個目的要實現,還需要克服很多困難,但顯而易見,你的“尋局長啓事”為實現這兩個目的起到了應有的作用。
吳羣:確實如此,我希望今後能夠有更多的“草根階層”發揮智慧積極影響和諧社會建設,儘自己一分心,出自己一分力。畢竟,經過30年改革開放的積累,我們的社會不但形成了強大的經濟基礎,而且也為社會主義民主的發展和政治體制的改革創造了廣闊的空間。
當然,我個人也有反省和體會,在行使公民權力的同時也將主動履行義務,自我提升素質,參政議政時會考慮到國情和社會穩定的因素。對這個社會大廈,我是一個擦洗者,決不是破壞者。(記者 任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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